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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政府官网发布关于桥口物流园、横寨工业园等项目用地的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面积约288亩,一起来看看。

关于桥口物流园、横寨工业园等项目用地的征收土地预公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桥口物流园、横寨工业园等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涉及赤土畲族乡赤土村圩下组,虎岗村大塘组;南水街道大卫村下卫三组,南水村黎屋组;横市镇横市村堆脑组、上坪组、田心组,增坑村增坑组;横寨乡小河村店背组、南垅组,长塘村梁屋组;蓉江街道桥口村大路上店组、何屋组、河弦组、石桥组、塘窝组、樟坑组、洋婆组,详见征地红线图(附件)。(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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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面积:约288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防护绿地、公园绿地、商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8日,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授权赤土畲族乡人民政府、南水街道办事处、横市镇人民政府、横寨乡人民政府、蓉江街道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赤土畲族乡人民政府、南水街道办事处、横市镇人民政府、横寨乡人民政府、蓉江街道办事处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8日。(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预公告同时在南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网址:http://www.nkjx.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桥口物流园、横寨工业园等项目用地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

来源:南康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