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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又有新的征地动作了。

近日,南康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庄稼大桥、东北榆路等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面积约152亩

涉及东山街道、镜坝镇、龙华镇、龙回镇、龙岭镇、蓉江街道、太窝镇、唐江镇等8个乡镇(街道)的多个村组,具体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来看看公告详情:

关于庄稼大桥、东北榆路等项目用地的征收土地预公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庄稼大桥、东北榆路等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涉及东山街道东山村仓子前组、田心里组,官坑村高岸头组、下排子组,坪塘村十字路组,朱边社区盆头圩黄屋组、盆头圩李屋组;镜坝镇老镜坝村肖屋组、钟屋组,联民村都堂组;龙华镇崇德社区何屋三组、何屋四组、何屋五组;龙回镇坪沙村坪沙组;龙岭镇下坝村一组,新屋村社官组、下湾组、新屋组,秀峰村祠堂下二组、祠堂下三组、祠堂下四组、祠堂下一组;蓉江街道岭背社区奚屋六组,洋坝村下屋组;太窝镇石龙村中赖组,蕉坑村马罗坑组、上罗坑组;唐江镇大岭村双巴塘四组,唐南村祠堂坪组、石门塘组、窑背上组,详见征地红线图(附件)。(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二)土地面积:约152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体育用地、教育用地、商业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8日,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授权东山街道办事处、镜坝镇人民政府、龙华镇人民政府、龙回镇人民政府、龙岭镇人民政府、蓉江街道办事处、太窝镇人民政府、唐江镇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东山街道办事处、镜坝镇人民政府、龙华镇人民政府、龙回镇人民政府、龙岭镇人民政府、蓉江街道办事处、太窝镇人民政府、唐江镇人民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8日。(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预公告同时在南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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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