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医疗设备行业出现了一股奇怪的风气:相互举报,不为中标,专为拆台。如今,监管部门可能准备采取一些行动了。
9月22日,宁波市财政局公开一则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公告:因在宁波市医疗设备采购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被宁波市财政局禁止其一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以罚款9万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浙江民发成立于2021年,几乎是医疗设备行业的“招投标投诉专业户”。据行业媒体统计,公开信息中,浙江民发递交的政府招标采购投诉就达到50余起。飞利浦、西门子、GE医疗、联影等多家大型医疗设备厂商的中标项目都被浙江民发投诉过。
这次浙江民发被处罚,纯属“偷鸡不成蚀把米”。
2025年3月,浙江民发以朗润1.5T磁共振设备参与“2025年度宁波市市级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联合采购项目”投标。同年4月中标结果发布,浙江民发未入选,飞利浦两台1.5T磁共振设备中标。
浙江民发立即发起了投诉,原因包括评审专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客观评审等。宁波市财政局认可了这一点,只是当时中标合同已经履行,就没有明确废标,但保留相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图源:宁波政府采购网
有意思的是,被浙江民发投诉的招标代理机构发起了反击,指出浙江民发投标时的技术白皮书文字和样图的产品型号不同,宁波市财政局对此进行了调查,并对浙江民发进行了处罚。
至此,成立五年就投诉了50余起招投标的浙江民发,要有一整年不能参加宁波的政府采购。
当监管漏洞被做成生意
天眼查显示,2025年浙江民发的公司员工只有6人,从事的“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业务,其实就是到处投诉中标企业。
要投诉,首先要获得投标的资格。公开信息中,浙江民发用于参与投标的产品,基本来自于国内的中小型医疗设备企业,如苏州朗润医疗、科曼、飞依诺等,但从未获得过任何特定品牌独家代理。
只要获得了投标资格,浙江民发就能开展举报投诉了。这家公司一般以各种理由“未通过符合性审查”退出投标,原因要么是不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要么是没按投标文件模板递交资格承诺函。其他企业中标后,浙江民发随即发起投诉,理由基本是招标要求的技术参数对某一个品牌存在倾向,影响了公平竞争。
这样的投诉遍地都是。根据公开信息,由浙江民发发起的投诉,遍布浙江、江苏、四川、湖南、安徽、福建、甘肃等多地,涉及的医疗设备包括CT、核磁、直线加速器等,多以参数倾向性、围串标、评分标准等理由发起各种各样的投诉。
绝大多数投诉都被驳回,但也有成功的。2026年4月,飞利浦的CT设备曾中标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56排螺旋CT项目,最终被浙江民发挑落。
浙江民发的投诉中列举了9大事项,向当地财政局投诉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和招投标代理公司,认为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疑似倾向飞利浦品牌的CT设备,多个参数设置不合理具有歧视性。洛阳市财政局最终根据招标文件中多个评分标准未量化和细化,裁决中标结果无效。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这一采购项目也被迫重启招标,最终由联影中标。
图源: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类似的事情不胜枚举,如飞利浦、西门子中标的温州市中医院3.0磁共振、后64排螺旋CT,中标价高达1800万元;浙江卫健委64排CT采购项目中,联影医疗本中标了5套CT设备,但其中一套因浙江民发投诉,永嘉县财政局判定投诉部分成立,且影响了采购结果,联影的中标最终作废。
招标专业碰瓷?监管铁锤要来了
医疗设备采购动辄涉及百万、千万元,也难怪有企业会盯上投诉的生意。
医疗设备招投标的投诉机制,原本是用于规范参数控标、围标串标、虚假应标等违规行为的监督工具。企业要求招标竞争公平性也是合理要求。浙江民发自己都曾遇到过其他企业投诉而被废标的情形。象山县财政局网站显示,2024年11月,宁波市精锐医疗就针对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CT机采购发起过投诉,认为中标供应商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生产厂家苏州波影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虚假响应招标技术要求的实质性参数,骗取项目入围资格。
最终,象山县财政局认为,中标单位存在虚假响应行为缺乏事实根据,对投诉事项予以了驳回。但由于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采购需求不明确的违法违规行为,影响了采购公正。这一项目最终被废标处理。
但这种监管手段成为了部分企业钻的漏洞。一旦投诉被受理,进行中的招投标项目大概率会受到影响,即使最终没有被废标,但也会对中标企业的进院进度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近些年,国内参与医疗设备招标的企业不少都苦于应对各种各样的投诉。数据显示,2025年,因为质疑投诉,全国医疗器械采购的废标率同比上升了15%,2026年一季度,国内医疗设备集采废标或流标案例至少有20起。
事实上,针对恶意投诉,国家是有明确法规可参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投诉不仅会被财政部门驳回,相应的供应商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到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浙江民发撞上的就是这条规定。
今年8月,北京市财政局也印发了《北京市财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其中明确,相关违法行为涉及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就会被处以1年政府采购禁入的处罚,最严重的则被处以3年的处罚。这样,就能围堵恶意投诉的入口。
图源:北京市财政局
宁波市财政局的裁决是一个信号:投诉权不能被滥用。一旦被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仅投诉会被驳回,企业本身还会被禁入政府采购市场。浙江民发被罚后,其正在进行的投诉和投标活动都可能受到影响。投诉,不应该是“零成本”的竞争武器。
撰稿丨杨曦霞
编辑丨江芸 贾亭
运营|李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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