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集团南通“燕语光年”项目虚假宣传被罚。
一、 事件核心事实
2025年7月15日,万科集团旗下项目公司——南通万琼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其运营的抖音账号“万科燕语光年(万琼)”发布了一条视频广告。视频中,主播使用了“我们的业主其实就可以直接从金安路一路往北就到万达,骑电瓶车可能也就五六分钟的样子”等宣传话术。
二、 违法性质与处罚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认定,该宣传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即“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此类宣传被法律明确禁止,是因为“所需时间”受交通方式、路况、路线选择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无法客观、准确地反映真实距离,极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使其对项目地理位置产生错误认知。
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通万琼房地产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 项目与公司背景
• 涉事项目:万科燕语光年,位于江苏省南通市。
• 违法主体:南通万琼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万科集团下属公司,项目负责人为杨震。
• 曝光时间:该处罚案例在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被运营商财经网列入其编制的房地产行业“2026年315榜”典型案例之一。
四、 法律与行业背景
1. 明确的法规红线:《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是规范房地产广告宣传的核心条款,除禁止以时间表示位置外,还同时禁止对升值或投资回报作出承诺、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对规划或建设中的配套设施作误导宣传等行为。
2. 行业普遍问题:此类“以时间表距离”的虚假宣传在房地产行业并非个例。上海、杭州、三门峡、珠海横琴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均查处过类似案件,处罚金额从数百元到数万元不等。这反映出部分房企为吸引客户,不惜采用模糊、夸大的话术进行营销。
3. 监管持续加强: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房地产领域虚假宣传、尤其是网络自媒体乱象的整治力度。北京、上海、成都、三亚等多地网信、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打击编造虚假信息、夸大宣传、制造焦虑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 事件关联与影响
1. 万科近期状况:此次处罚发生在万科集团面临债务压力、管理层变动(现任董事长为黄力平)和组织架构调整(2025年8月左右撤销区域公司,设立16个地区公司)的背景下。尽管2万元罚款金额本身不高,但作为知名房企在“3·15”期间被点名,对其品牌声誉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2. 并非孤立事件:同期,万科在其他城市也面临业主投诉。例如,西安万科理想城项目被投诉存在“天桥、幼儿园延期交付”等涉嫌虚假宣传及配套降标问题。此外,亦有媒体曝光万科部分项目存在房屋质量争议。这些事件共同反映出房企在销售承诺与实际交付之间可能存在的差距。
3. 对消费者的警示:该案例再次提醒购房者,对于房地产广告中关于位置、交通、配套(尤其是规划中)、装修标准等的描述,务必保持警惕,应以政府审批的规划文件和购房合同为准,不可轻信口头承诺或模糊宣传。在做出购房决策前,实地考察、多方核实信息至关重要。
总结:万科南通“燕语光年”项目因使用“骑电瓶车五六分钟到万达”的话术进行宣传,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违反《广告法》,处以2万元罚款。此事作为2026年“3·15”期间被曝光的典型案例,既揭示了房地产营销中一个常见的违规“雷区”,也反映了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品牌房企更需严守合规底线,以诚信维护品牌形象。同时,它也警示消费者需增强辨别能力,理性看待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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