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顺京食品有限公司响应东西部协作号召,与甘肃省古浪县扶贫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博裕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合资成立苍蓟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计划投资建设200座高标准日光温室大棚种植优质草莓,带动当地就业。然而项目运行仅一年,合作方博裕公司便以种种手段排挤天津方面管理团队、低价窃取劳动成果、强行断水断电锁门收棚。天津投资人刘广成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却在古浪县人民法院连遭三份败诉判决——大棚租赁案、草莓买卖案、损害公司利益案均未获支持,二审虽部分改判但核心诉求仍被驳回。刘广成认为,三份判决在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上存在系统性偏差,地方保护主义正在侵蚀东西部协作项目的法治根基。
(无奈的刘广成)
扶贫项目变"夺产"闹剧:合作方的三步棋
2020年7月,天津顺京公司与古浪县扶贫公司(国有背景)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资成立苍蓟公司,顺京公司负责草莓苗订购、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扶贫公司负责提供200座高标准日光温室大棚,苍蓟公司按每棚每年2.65万元支付租赁费。项目落地后,扶贫公司实际仅交付119座大棚,但天津方面仍投
入94万余元用于底肥、种苗、农药等成本,并解决了当地500余人就业。
(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
转折发生在2021年9月。天津驻古浪工作人员撤回后,博裕公司在苍蓟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广成不知情的情况下,于10月1日与第三方张某某签订草莓买卖协议,以极低价格拉走草莓鲜果59041盒(协议价23.6万元)、冻果一车(20.3万元),并剪走草莓苗370万株,同时挪用公司仓库大量化肥、农药、包装材料。刘广成报案后公安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更激烈的冲突在2023年升级。博裕公司新任董事长强令收回苍蓟公司车间,分拣车间大门上锁,草莓大棚断水断电,拔掉棚内草莓苗后转包他人种植西红柿、辣椒。一个承载着东西部协作与扶贫使命的农业项目,就此陷入瘫痪。
(草莓苗被盗拔) (被改种西红柿)
三份判决三重困惑:证据为何总是"不足"?
刘广成先后就草莓被盗、大棚被收回、租赁费拖欠三个问题提起诉讼,古浪县人民法院作出三份一审判决,均未支持其核心诉求。
在草莓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甘0622民初2389号)中,刘广成提交了出库单、银行流水(显示20.3万元货款3天内原路返回)、聊天截图、基地工作人员证言等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博裕公司滥用股东控制权、与张某某恶意串通低价侵占公司资产。然而一审法院仅凭张某某提交的花名册和水电费流水便驳回起诉,对刘广成提交的直接证据"全部没有认可"。更令人不解的是,花名册上的签字经比对系同一人所写,法院却未予审查。
(法院的判决书)
在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2023)甘0622民初2388号)中,刘广成提交了大棚建设成本明细、合同约定的产量利润预期、博裕公司锁门视频、大棚断水断电导致草莓苗枯萎的照片等证据,请求赔偿实际损失及可得利益。法院虽未否认博裕公司"锁门查封、停水停电"的事实,却以"证据不足以证明损失"为由驳回全部诉求,未对经营中断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任何分析。
在大棚租赁合同纠纷案中,一审法院依据此前两案的裁判逻辑,判决苍蓟公司支付128.91万元租赁费并解除合同。二审法院虽撤销了解除合同的判项,但仍维持了租赁费的判付,并认定"博裕公司与苍蓟公司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已被生效裁判文书所确认"——然而仔细审读(2022)甘0622民初942号及(2022)甘06民终1214号判决书,所谓"确认"仅出现在"本院认为"部分的说理中,并非事实认定,二审法院以此为据,法律逻辑难以自洽。
东西部协作项目的法治之痛:谁来保护投资人的信心?
刘广成的遭遇折射出一个更深层的问题:当东西部协作项目中的民企投资方与地方国企合作方发生纠纷时,司法能否真正做到不偏不倚?
(工作中的当地村民)
从法律适用看,三份判决存在明显的"重程序轻实体"倾向。博裕公司作为国有背景企业,既是苍蓟公司的股东,又是大棚出租方,还是实际控制人,三重身份叠加下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本应适用《公司法》第二十条追责,但三份判决均未援引该条款。原告主张的可得利益损失——包括大棚租赁利润、草莓销售预期利润等,本属《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赔偿范围,法院却以机械的"证据不足"一笔带过。
从证据采信看,对原告提交的合同、财务凭证、现场照片等直接证据未充分认证,对被告"未认可"的抗辩过度依赖,举证责任分配明显失衡。原告已完成初步举证,被告反驳却无需提供反证,这与《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相悖。
(当地村民在向苍蓟公司讨工资)
从程序公正看,有当事人反映主审法官在审理中存在不当言行,暗示"上面有领导"干预案件。虽属单方陈述,但结合三份判决在关键事实上的一致性偏差,难以不令人对审判独立性产生疑问。武威市检察院在回复刘广成的信访中,已确认其反映的部分情况属实。
一个投资人的期待: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底色
苍蓟公司项目曾获津甘两省市领导关注,被视为东西部协作的示范项目,解决了500人就业,发放工资600余万元。如今项目停摆,投资人血本无归,三份判决却让维权之路越走越窄。
刘广成表示,他不针对任何个人,只希望司法机关能正视判决中存在的问题,给民营企业家一个公平的交代。"东西部协作不是一句口号,如果投资人在甘肃得不到法治保障,谁还敢来投资?"目前,刘广成已向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同步向甘肃省检察院申请抗诉,同时通过天津市对口支援办公室反映情况,请求协调督促相关方依法履约。
一个扶贫项目的兴衰,考验的不仅是商业判断,更是法治环境的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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