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2月15号晚上,吉林和龙县福洞镇,零下二十多度,哈气成冰。
22岁的王明芳闲着没事,溜达到同事李来文家串门。
李来文不在,就他媳妇王喜云在家。
王喜云挺热情,招呼他坐,俩人唠了几句。
王明芳临走,王喜云给送到门口。
这小子转身来了一句,把王喜云整不会了。
王姨,别看你岁数大了,我还挺喜欢你。明天晚上我家没人,你过来玩吧。
王喜云关上门,越想越膈应。
第二天,一五一十跟丈夫李来文说了。
李来文一听火冒三丈,满脑子浆糊,出门就找着王明芳对质。
当着一帮邻居的面,抬手就是两记耳光,扇得那叫一个脆。
王明芳捂着发烫的脸,牙缝里挤出一句:我告诉你,你可别后悔。
回到家,他把这事跟19岁的弟弟王明超一说,觉得自己脸都丢尽了。
这小子闷着头,突然猛捶了一下胸口,压着嗓子说:今夜,我定要让知道此事之人从这世上消失。
这话听着就瘆人。
凌晨2点30分,哥俩各抄一把斧头出了门。
先奔保卫干事徐炳发家,骗他说有人撬门。
徐炳发披着棉袄就出来了,还帮着去叫保卫科长。
走到半路厕所边上,王明芳一甩头。
身后的王明超一步蹿上去,照着徐炳发后脑勺就是一斧子。
人倒下了,这小子又补了一下。
从徐炳发身上摸下武器库钥匙,哥俩打开保卫科的门。
一支全自动步枪,一百多发子弹,揣兜里了。
临走还放火烧了队部办公室,684平米的建筑眨眼烧成灰。
王明芳又从保卫科长家顺了支手枪。
从这一刻起,这小子背着一长一短两支枪,怀里揣着上百发子弹,开始在居民区里见人就开枪。
第一个遭殃的就是李来文一家。
那天出来劝架的几个邻居,彭友信、王文彬、李树森,全给灭门了。
无辜的工人和家属,倒在自家门口,老人、孩子,一个都没放过。
有个曾经劝过架的邻居,一家三口全没了。
另一个姓李的工人,一家五口全倒在血泊里。
就因为两记耳光,最后变成了二十多条人命。
清晨5点40分,王明芳趁着大伙救火乱成一锅粥,偷开了一辆解放牌卡车往北跑。
福洞派出所接到报案,天刚蒙蒙亮。
所长尹永范带着五个民警,抄起所有枪械,拦了辆过路卡车就追。
车开到东新一队路段,路边躺着俩人。
一个是和龙县造酒厂的司机刘沛雨,身中两枪,早没气了。
另一个是当地村民,还剩一口气。
这村民说,他在地里干活,看见一辆黄色日野车慢慢往北开。
王明芳从车上跳下来,手里攥着手枪,背上挎着长枪。
刘沛雨认得他,指着鼻子骂了一句,就要下车跟他拼命。
王明芳抬手一枪把人撂倒,从驾驶室里拽出来扔路上,又补了一枪。
那村民喊了一嗓子,也挨了一枪。
短短25分钟,又添两条人命。
王明芳跳上刘沛雨的车,捣鼓半天打不着火,弃车徒步往北跑。
延边州公安局立马发了通缉令,上千名公安干警和民兵把出山路口堵得死死的。
2月18号傍晚,有群众举报,说王明芳躲进附近村子一户人家吃饭打牌。
警察联合村民,装作没事人一样稳住他,等他放松警惕,一拥而上给摁住了。
被捕的时候,他手里的枪里还有二十多发子弹。
王明芳最后以故意伤害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吃了枪子。
22岁的小伙子,两记耳光,毁了二十多个家庭,也把自己送上了绝路。
王明超作为帮凶,也没跑掉。
说实话,我查资料看到王明芳那句“你可别后悔”的时候,心里咯噔一下。
当时在场的人,估计都以为这就是年轻人挨了打放的狠话,没人当真。
谁能想到这小子说到做到,而且做得这么绝。
一个22岁的人,当众挨两耳光,面子上确实挂不住。
可正常人要么打回去,要么忍了,他倒好,把所有劝过架的、甚至无辜的家属全算成了仇人。
这事搁谁身上都受不了,但也没这么报复的啊。
换作是你,被当众扇了两耳光,你会怎么做?
如果那天晚上李来文忍住了没扇那两下,这二十多条人命是不是就保住了?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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