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自7月5日起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纯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其中,上汽集团加征税率为37.6%,吉利为19.9%,比亚迪为17.4%;其它配合欧盟调查的车企平均加征税率为20.8%,未配合调查的车企加征税率为37.6%。同时欧盟还将继续保持和中国的讨论。

与6月12日预先披露的数据相比,本次确定的临时加征的税率有所下调。欧盟委员会表示,这些临时关税将从2024年7月5日起适用,最长期限为四个月;在这四个月内,加征关税必须通过欧盟成员国的投票,并作出最终决定;成员国将在官方通报发布后14天内,以书面程序对临时措施进行表决。

如果加征关税最终得到通过,新税率的适用期为5年;此外,特斯拉可能会在最终阶段获得单独计算的税率。

7月4日,商务部发言人何亚东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中方已多次表示强烈反对,主张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经贸摩擦。

此前,已有多个欧洲车企和行业协会明确表示反对欧盟加征临时关税的举措。

德国汽车工业协会(VDA)发文称,对原产于中国的纯电动乘用车加征反补贴关税不符合欧盟的利益。此举伤害了欧洲消费者和欧洲公司,并阻碍了电动汽车在欧洲的普及,影响碳排放目标的达成,因此不符合欧盟的利益。

宝马集团董事长齐普策发表评论称:“欧盟委员会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是错误的决策。加征关税将会阻碍欧洲车企的发展,同时也会损害欧洲自身利益。贸易保护主义势必引发连锁反应:以关税回应关税,以孤立取代合作。对宝马集团来说,类似增加进口关税这样的保护主义措施,无法帮助企业提升全球竞争力。宝马集团坚定不移地拥护自由贸易。”

德国大众汽车表示,反对征收此类“反补贴税”,称欧盟“这一决定的负面影响超过了对欧洲——尤其是对德国汽车行业的任何潜在利益”,“提高进口关税可能引发一系列严重的措施和反措施,导致贸易冲突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