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公布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京医保执法罚字〔2025〕第524-2号),因重复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北京燕化医院被罚4087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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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及《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作出以上处罚。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燕化医院位于北京房山区,为北京市医保A类定点医疗机构、三级综合医院,注册资金为3794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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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北京燕化医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