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悠久,文化遗产博大精深,历史学历来是显学。但是历史内容如此丰富史料如此浩繁也造成一个问题,就是囿于精力与眼界所限,许多专家只能关注中国历史的某一时段,形成传统中国史学中“断代史”研究特别发达的特点,而缺少长时段的通史眼光容易导致所谓“断代本位主义”。人们往往根据当朝的记载高度评价某次改革一举解决了什么什么问题,其实这种问题在以前的朝代中就曾经被“解决”过,在以后的朝代中它又重复出现并再次被“解决”。
并税的历史观察
如唐中晚期的两税法就衰败得非常之快。仅十年左右时间,弊端即已丛生。正如陆贽所说,两税本以大历以来农民负担最重的一年为标准,把大量临时杂派并入其中,而本来这些杂派财政如果好转是有可能减免的。如今并入常税,已是“采非法之权令以为经制,总无名之暴赋以立恒规”。
然而很快,两税之外又出现了“急备、供军、折估、宣索、进奉”等等临时加派,成为经常的附加税。而且代役税已并入两税,很快又另有以召雇为名的征役,以和市为名的科配。陆贽认为这都是并税改制惹的祸。
晚唐杨炎改革为两税法,全都以贫富(即占有土地的多少)为标准来征收,虽然没有了户税和人头税的名目,其实这两项征收已经并入了土地税中。相沿至宋朝,一直没有从中减去户税和人头税,然而却在此之外重又开征新的人头税目(“丁身钱米”)。
后人习以为常,认为“两税”只是土地税,“丁身”才是户税和人头税,其实那是重复征收的。如果当初不把庸、调之名目取消,何至于此?所以杨炎的税制改革一时有小利,却给后世留下大害。
到明代,在两税、丁口税之外,又征劳役(力差)和代役租(银差),本来是十年轮一次的。
嘉靖末年改革为一条鞭法,把两税、丁口、差役和各项杂派全都归并到一起征收,原来每十年中轮值一年的差役负担,如今分摊到十年里征收了。这实际上是把银、力二差又归并到了两税中。但不久每到轮值之年,各种杂役又纷纷派了下来。后人习以为常,认为“条鞭”只是两税,而杂役则是该着轮流当差的,谁知道那也是重复征收的?如果当初不取消银差、力差的名目,何至于此?长时段看也是利小弊大。
到明末,朝廷又先后加派旧饷(辽饷)500万两,新饷(剿饷)900万两和练饷730万两。户部尚书倪元璐要改革,又把三饷归并为一,实际上是把这些杂派又并入了正税(“两税”)。到黄宗羲写作时的清初人们以两税之征为理所当然,岂知其中包含的三饷加派正是导致明朝灭亡的原因之一!设若三饷之名目不改,人们或许还会顾其名思其义,知道这是税外的加派,以后再加不得了。天哪!这样每改革一次,负担就加重一层,老百姓还有生路吗?就这样,历史上每搞一次“并税”改制,就会催生出一次杂派高潮。
直到清末还有“地丁属地。差徭属人”,民国时代还有拉夫派差的,90年代农民不是还正式规定要出“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吗?这次税费改革又把这“两工”合并取消了,很难说未来不会再次向农民派差。力役取消而又复起,但历代所征收的代役钱,却从没有退还过。农民负担怎么会不重呢?还有由按户口征收转变为按地亩征收,亦即人头税并入土地税,也是循环重复了许多次的。
“黄宗羲定律”为什么是一个怪圈?
黄宗羲是明清之际大儒,在明王朝灭亡后,痛定思痛,以“天下为公”的儒家信条为武器,不仅对明王朝,而且对整个传统体制都进行了系统反思。其中,他批判了“一条鞭法”,而要求恢复赋税分征。
实际上,他的评论远远超出税制本身,涉及到的是传统帝国千年来农民负担问题以及解决方法的根本缺陷。包括一条鞭法在内的历代“并税改革”,连同“易知由单”这样的配套措施,在中国历史上都是屡屡出现。
由于在专制王朝统治费用刚性增长的条件下,财政安排只能“量出制入”,不能“量入为出”,王朝末期亦或好大喜功帝王的横征暴敛尤为突出。为克服横征乱派之害,减少税收中的流失和官吏层层中饱私囊,并税除费,简化税则,就成了主流改革思路。
仅在明清两代,便搞过“征一法”、“一串铃”、“地丁合一”等等。目的就是把从朝廷到基层的明暗正杂诸税“悉并为一条”,“一切总征之”。同时下令,不得再征他费,还发给农民法定税目表“易知由单”,允许农民照单纳税。
传统社会农民没有任何民主权利,上面到底征多少税,农民是不能控制的。这样,合并税费有个很大问题,它原来有各种各样的名目,有了这些名目,新的巧立名目,往往空间比较小,碎片化整合以后反而为加大税收腾出了空间。
比如说,官府常向农民派工,即所谓劳役。劳役经常干扰农时,农民很受劳役之苦,陈胜、吴广以及隋末农民起义都是因为劳役太多而起。
官府为此进行改革,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把劳役并到正税里,在正税里,多征一大笔钱,一般在财政上叫“代役税”或“免役税”。
理论上说,国家有了这笔费用,就可以雇人干活,农民就不用出劳役了。实际上,传统中国官僚太多,开支大,经常出现财政危机,一旦有了财政危机,拿不出这笔钱来雇人,农民又要出劳役。官府已经征收了农民免役税,这笔费用挪作他用并未还给农民,这就无形中增加了农民的负担。
而且并税后,各种名目没有了,恰好为后来人新立名目创造了条件,挤压出征收空间。用不了多长时间,人们就“忘了”正税已经包括了从前的杂派。一旦杂用不足,便会重出加派。黄宗羲精辟地总结为“积累莫返之害”。
就这样,历史上每搞一次并税改制,就会催生出一次杂派高潮,越改越苛农。这也是专制王朝时代的一个怪圈。
在传统中国,主要矛盾不是农民没有土地,而是有土地也种不了,因为各种各样的赋税迫使农民不得不弃田流亡。但是自古以来,“正供钱粮”通常不是太高的,但农民的付出却很多,主要就是各种各样的杂派。因此,农民负担与横征暴敛,历史上一直是造成社会动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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