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受理的一纸破产清算裁定。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显示,7月10日,广州恒大民族歌舞团有限公司公开了一则民事裁定书。
这份编号为(2026)粤01破申449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2026年6月22日,广州恒大民族歌舞团有限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破产清算。
广州恒大民族歌舞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8日股东会决议显示,股东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广州恒大民族歌舞团有限公司以债务人身份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该公司提交的资产负债表显示,截至2026年3月31日,广州恒大民族歌舞团有限公司资产总计仅约3.55万元,负债合计约1.85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约-1.85亿元,已经资不抵债。
债务清册显示,其对外应付账款合计约360万元,其他应付款约1.82亿元。在其提交的情况说明中称,目前公司已无在岗职工或需要安置的离退休职工,亦不存在欠付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的情况。
广州中院认为,根据广州恒大民族歌舞团有限公司提交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清册等材料,可以认定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经具备破产原因。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广州中院决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该裁定日期为6月30日。
7月1日,广州中院发布公告,将依法指定清算组担任广州恒大民族歌舞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人应在2026年8月4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6年8月12日9时30分在广州中院第59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天眼查显示,广州恒大民族歌舞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曾用名广州恒大歌舞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马骏,该公司由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编辑 孙志成 肖子琦 综合公开资料
审核 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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