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明确通过“两延续一优化”实施三项惠企利民政策举措,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积极吸纳青年就业,助力提升职业技能。

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至2026年底,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优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主动推送确认领取及政策信息。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至2026年底,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保年限并拓宽受益范围至2026年底,突出“证岗相适”。参保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列入我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按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取得我省多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可再额外增加2次补贴次数,更好服务企业岗位需求、市场就业需要和地区产业发展。

《通知》强调,各地要优化经办流程,加大政策宣传引导,主动向企业推送政策信息,扩大政策知晓度。各级人社、教育、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来 源:山西日报

责任编辑:秦小茜

校 对:晓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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