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8月11日4版
“原以为保函置换很麻烦,没想到短短六天账户就解封了,解了企业燃眉之急!”近日,某水务咨询公司负责人专门致电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法官褚觅,感谢法院高效助企纾困。
今年5月,南山法院依原告申请,依法冻结了某水务咨询公司银行账户资金1338万元。
案件审理期间,某水务咨询公司焦急地找到褚法官:“涉案账户是我们供水项目的核心结算账户,承担着工资发放和工程款拨付功能,账户一封,在建供水工程全停了,经营一下子陷入困境。”
“我们核查后发现,这家企业经营状况稳定,具备债务清偿能力,如果一味查封,很可能把一家好企业拖垮。”褚法官回忆说。为此,法院联合辖区银行,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了保全置换方案。经保全申请人同意,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1338万元等额独立保函,法院随即解除了对涉案账户的冻结,企业资金链迅速恢复运转。
这起涉企保全风波的妥善化解,正是南山法院创新财产保全机制、柔性护航市场主体的一个生动缩影。
“传统财产保全模式下,一旦产生纠纷,企业账户、房产、设备极易被查封冻结,正常经营项目只能被迫停摆,涉案企业往往陷入‘有纠纷、难经营’的被动局面。”南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姚兵坦言。针对这一痛点,该院在全市法院率先探索建立最高额银行独立保函替代财产保全机制。
姚法官进一步解释:“与普通单笔保函不同,最高额银行独立保函设定了担保总额上限,一张保函可以同时覆盖多起涉诉保全案件。有效期内,被担保企业新增的各类涉诉保全案件,均可直接使用这份保函进行担保。”
据了解,银行在开立保函前会严格审核企业资信状况,并视情况要求企业提供保证金或抵质押物作为反担保,从而在释放企业流动性的同时有效保障银行自身权益。
实践中,法院引导涉诉企业对接银行协商开立保函,只要企业相关涉诉债务累计金额未超出担保限额,法院就不再对其经营账户采取查封措施,切实减少了保全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配套建立了企业固定账户查封机制。”姚法官介绍,针对辖区经营状况良好的涉诉企业,可由企业预估一定时期内的涉诉标的额,向法院申请以足额的固定账户优先保全,法院只冻结该固定账户,企业其他日常经营资金账户可照常运转。
据统计,2024年以来,南山法院推动银行出具个案保函反担保32件,为企业盘活流动资金约16.3亿元;2025年以来,共开具最高额银行独立保函8份,涉及案件126件,释放流动资金超7.1亿元,保全申请人胜诉权益兑现率达100%。两项机制累计已为33家企业盘活流动资金23.4亿元,在依法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为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松绑”纾困。
来源:人民法院报 深圳南山法院
审核:黄慧辰
编校:何雪娜
采写:吁 青 马卓尔 胡 旦
图片: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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