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内容:

在法院业务庭的办公室,你可能看到这样的场景:

场景一:

一位法院人在电脑上将自己的“作品”输进某个系统,等待检查结果,那个样子,极像是写完毕业论文初稿的学生将自己的论文导入系统,等待查重结果;

场景二:

一间办公室内,一位法院人拿着打印好的文字在那里朗读,旁边另一位法院人拿着同样的文字一边听一边看,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要参加朗诵比赛,正在备战;

场景三:

两个法院人凑在电脑前,一位一边看一边嘀咕:这是怎么来的?另一位说,你再想想,当时是怎么想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两位在那里考古呢?

三个场景,各有不同,但其实都在指向一件事:校对

法院人在日常工作中最经常打交道的,一是人,二是文字。

我在之前的文章写到过,法律人,特别是做诉讼业务的法律人,不能只懂法律,还得懂人,因为诉讼是和人打交道的工作,不懂人性,不懂心理学,没有丰富的社会经验,是当不好法律人的。

同时,文字对于法律人,特别是法院人的重要性就不用多说了,诉讼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文字,诉讼结果往往也是靠一纸文书来体现的。同为法律共同体,我感觉律师和检察官们可能更重视培养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而法官们则更注重自己的文字写作能力。在法院,能写的人往往更容易出人头地。

而文字的最后一步,就是校对

该怎么形容校对的重要性呢,中国法治出版社的赵宏老师曾经写过这样一篇文章:。我觉得文章的题目,就足以说明校对对于法律人的重要性了。

消灭错字需要校对,而校对的方式有很多:

场景一是利用信息技术校对,目前法院普遍都配备了文书自动纠错系统,而且强制要求使用,所以法院人写完判决后,往往首先用该系统进行校对。

场景二是唱校,是最传统、最有效也成本最高的一种校对方式,就是同一份判决,一个大声朗读,另一个一边听一边看,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发现文字错误的概率最高,但同时也最占用人力和时间,我刚进法院的时候,一个审判组往往是一审一书,经常采用这种校对方法,后来大家越来越忙,一审一书的模式又被打破,这种唱校的情景就少见了。

那么场景三在做什么?

也是在校对,只不过不是在校对文字,而是在核实数字。裁判文书中会出现大量的数字,这些数字和文字一样重要,也是需要校对的。但数字的来源并不相同,有的数字是引用的,只要和出处核对无误即可,还有的数字是计算出来的,校对时既需要审查计算结果也要审查计算方式。

比如我曾有一份继承判决需要校对,有一天下午助理指着判决书中的一个数字问我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我为了应对这种情况有一个名字为“计算”的EXCEL表(,列明计算结果,方便倒查,结果这个数字是多项计算结果相加,偏偏其中一个计算结果因为金额非常小,我没列明计算过程。我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来推算我写判决时为什么会计算出这个数字。

我把这种倒查戏称为“考古”。

文书中的错字,是工作态度的差评,是职业素养的否定,也是司法舆情的重要来源,因此我们重视它,找到它,改正它。只要我们还在从事审判工作,校对就会是一个永不停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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