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的官威!”河南固始,53岁患癌女子,在自家菜园子里焚烧1平米的杂草,没想到,3名执法人员从天而降,对其罚款500元。女子很委屈:自己烧的是杂草又不是秸秆,凭什么罚我?执法人员坚持按规矩办,女子的小叔子看不下眼去了,要求执法人员出具处罚决定书。执法队长说:想要啥手续?我们就给你出啥手续!
53岁的贺女士,在5年前就被查出宫颈恶性肿瘤,身体一直不好,常年在家休养。
为了减轻家里生活开销,她在开辟了一小块菜地自己种菜吃。
9月16日,贺女士清理菜地杂草,想着把杂草一把火烧了,即省事了,烧剩的灰还能当肥料,一举两得。
虽然之前村子里经常用大喇叭播报,提醒村民不要焚烧秸秆,但在她看来自己烧的是杂草又不是秸秆,并且只有一小块面积,算不上违法行为。
谁料,就因为她的这个举动,给自己惹上了麻烦。
当天,镇里工作人员就找到了贺女士,通知她到村委会做笔录。
9月17日下午,镇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就来到了她家里,要求贺女士需要缴纳500元罚款。
现场一共三名执法人员,只有一人身穿制服,另外两人没有制服。
贺女士赶紧解释说自己烧的是杂草,不是秸秆,并且只有1平米。
但执法人员根本不听她解释,坚持对其罚款。
500元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对贺女士一家来说不是小数目了,生病这么多年了,家里的钱也不剩啥了。
但无论贺女士如何据理力争,执法人员都置之不理。
贺女士的小叔子听到消息后,也赶了过来,见嫂子一脸委屈,看不下眼去了。
他当场要求执法人员出行具政处罚决定书。
执法人员说:无所谓,要什么手续我们给你出什么手续。 但对方始终未拿出处罚决定书。
因为家里现金不足,贺女士丈夫提用500斤稻谷抵扣罚款,但这个提议被执法人员拒绝。
事后,贺女士夫妻,一直对这件事耿耿于怀,村里确实广播宣传过禁止焚烧秸秆,可这次只是一小块杂草,也是第一次违规,之前从来没有收到过警告,没想到直接就要罚款。
事情曝光后,有人觉得露天焚烧会污染空气,政策明令禁止,处罚无可厚非。
但也有人认为,只有一平米的小火,没有造成扩散,直接罚500元偏重,而且执法流程必须规范。
目前方集镇政府表示,正在对这件事开展核查。
《行政处罚法》第52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处罚,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并且出具书面处罚决定书交给当事人,不能只口头告知罚款金额。
就算违规事实成立,执法程序也不能简化。如果没有出具处罚文书,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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