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开票要注意!!!

小编提醒大家,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1、开票时发票上的销售方、购买方、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与实际经营业务一致,不一致的,为虚开发票;

2、按照实际金额和内容开具;

3、作为商贸公司,一定保证开具的商品与进项发票一一对应,不得随意开票;

4、商品名称一定要选择合适的税收分类编码,不得随意选择;

5、专用发票名称比较多的,需开具销货清单,且将销货清单在开票系统中填写打印;

6、打印发票一定要完整,不能出格或缺项;

7、发票需加盖发票专用章,需清晰完整,不得重影或模糊;

8、专用发票在传递过程中不得破损、污染;

9、不得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10、不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11、不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12、不得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13、出售发票;

14、不得虚开专用发票;

15、不得购买、出售专用发票!

一不小心就犯法!!!

案例:

20年前,孟某从老家到深圳打工,从一个只有力气的农民工做起,聪明好学的他得到老板的赏识,成为了建筑工程项目经理。在他的努力下,成立了自己的建筑公司,商贸公司和劳务公司。然而,2015年末,国家税收改革全面完成了营改增,加上整体建筑行业萧条,公司进项发票少,公司缴税压力增大。于是孟某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从其他的公司处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虚假申报,抵扣销项税款。其他下游承包商也出现了同样的难题,孟某为了哥们儿义气,用自己的劳务公司和商贸公司为“哥们儿“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并未收取开票费。公司的纳税申报数据异常变化,很快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经过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很快查实了其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非法购买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罪,数罪并罚,由于数额巨大,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

分析总结: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属于虚开发票的情形。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虚开数额在五十万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为二百五十万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虚开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虚开普通发票),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