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笔者和同事一同去上海出差,到高铁站时已经快要开车了。但我俩年纪轻轻,不好意思跑到长蛇一般的队伍前面,更不好意思拿出军官证先他人上车,导致晚点。

其实大可不必。军人、退役军人依法优先,不仅基于军事工作的考量,也有对其职业奉献的关怀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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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依法优先于法有据,于理有源,是合法权益。可是,为什么执行起来还是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呢?这固然有相关部门不够重视、群众不够理解的原因,也有军人和退役军人主观认识原因。

依法优先,重点在“优先”更在“依法”。然而,很多战友认为军人的优先权利来自于道德约束,不了解法律赋予自己的优先权。也有战友认为,国家能够宣扬军人依法优先,已经知足了,“我有这个权利比我行使这个权利重要得多”。

还有相当多的战友受党教育多年,人民至上的观念已深入内心,把“爱护军人形象、爱护人民群众”当作军人使命,像笔者那样不好意思去享受优先。

春秋时,鲁国有规定:凡有发现本国人在外为奴的,赎回之后可以到国家领取相应的赎回费,子贡就赎回了很多鲁国奴隶。回国之后,他觉得做好事不应该求回报,并且自己也不差这几个钱,于是就没去领取赎回费。

孔子知道后就批评子贡,你这样是要让更多的国人在外为奴而不得赎回呀,你标榜高尚不去领钱,其他人去领钱就显得小人了,谁愿意当小人?不当小人又亏本,以后就不会有人愿意救人了。

越来越多的军人不好意思,法律赋予军人的权利,就成了摆设。长久下去,既不利于军队建设,也不利于国家尊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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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一支有战斗力的部队,无一不具有崇高荣誉感。荣誉感从何而来?依法优先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

当然,全社会都应支持军人优先。媒体应该继续加大军人优先的宣传力度,让军人优先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相关职能部门也不能仅仅是竖个牌子、摆把椅子,甚至把优先当作摆设,而应切实把军人优先政策落到实处,尽量做出明显标记,划出专门通道;普通人民群众也需要从心底认同军人优先、拥护军人优先,自觉做到让军人优先。

试想,每个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在优先排队购票、优先登机上车时可以昂首向前,他们在战场上也必将更加一往无前、战无不胜,在经济建设大潮中也必将击水飞舟、大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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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依法享受优待的对象更多、范围更广,力度更大。

不管现役还是退役军人,都应以社会的尊崇作为激励,以更好地工作回报社会。通过我们共同努力,让好政策更普惠,让尊崇更具体!

作者:李卿 来源:红星兵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