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老崔,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农村就像万花筒,每天都有新鲜事。如果您想了解乡村里的大事小情,村干部的苦甜酸辣,邻里间的家长里短,乡民们的喜怒哀乐,敬请关注“听我老崔话三农”!今天老崔想要和大伙儿聊的主题是:农村宅基地资源整合,所有闲置地基、农房都拆吗?具体得看啥情况

改革开放几十年来,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等方面建设事业获得了飞速发展,同时,广大农民思想观念也活泛了,就业门路也广了,经济收入也多元了,越来越多的种地农民走出农村、漂泊在外,艰苦创业、收获颇丰,且有为数不少的人成为了根还在农村,身却在城里的新市民。这么一来,就在农村出现了大量的闲置农房,从乡村振兴,社会进步的立场看,这其实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如何盘活和有效利用这些闲置资源,促进乡村振兴,国家有相应的政策,农民群众也十分关注。

对广大农民来说,自家房屋无论是祖宗留下来的,还是父辈或自己亲手建造的,都在自己心目中有着很重要的地位,不是万不得已走投无路,这份产业是不能动的。所以,目前不少地方正在开展闲置宅基地资源整合工作,对于农民特别是家有闲置宅基地的农民来说,无疑是给予了很大关注的,心中也是存有很大疑虑和担忧的,甚至说是存在有一定反感和抵触情绪的。关心、关注也好,疑虑、担忧也好,反感、抵触也好,聚集到一个点上就是:农村闲置宅基地或闲置房屋会被统统拆除掉吗?

其实,大多数的农民朋友对于农村闲置宅基地整合工作不必太过疑虑和担忧,更不必反感和抵触,我们国家开展任何一项工作,尤其是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敏感性强的工作,都是十分审慎、考虑实情的。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整合工作即是如此,因其存在有复杂的历史原因,所以,也不是所有的闲置宅基地都会被拆除,主要还得看宅基地形成的原因,还要考虑照顾和保护农民的实际利益,大白话直接点说:不是所有的农村闲置宅基地(房屋)都要拆除,怎样进行整合,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从正在开展此项工作的地方的做法看,国家对于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种模式,一种是强制拆除。强制拆除主要是针对那些不经任何一级同意,没有任何用地手续,擅自强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主体,即便是不予拆除势必也会给予严厉甚至顶格的经济处罚。强制拆除的还包括那些无主的空闲宅基地、农房以及农民修建新房后未拆除的旧房以及其他危房等,这些房屋有的已经失去了权益拥有人,有的已经在国家规定的拆除范围之内,有的已经失去了经济价值,所以才要被强制拆除。

再一个就是腾退。国家自然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制定出台有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意见的文件,其中针对农村存在的“一户多宅”和闲置住宅现象,就提出了明确的整治整合意见,要求各地要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农民腾退多余宅基地。所谓“腾退”,就是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规定,鼓励合法拥有“一户多宅”的农民有偿退出多余的宅基地(房屋),或是转让给有实际需要且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的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或者是转让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宅基地的再分配利用。

最后就是多元化利用。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从保护农民土地权益角度出发,农村闲置宅基地或空闲住房经过整合,鼓励农民或引进资金,大力发展具有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都是当下政策充分允许和积极鼓励的。同时,还可以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为农民建新房、乡村搞建设和产业大发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

我是老崔,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熟悉农村。如果您想了解乡村里的大事小情,村干部的苦甜酸辣,邻里间的家长里短,乡民们的喜怒哀乐,请关注“听我老崔话三农”,并对老崔今天所发文章的观点与认知点击评论,或赞或踩,照单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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