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义乌直播电商发展迅速,据义乌市市场发展委统计,截至目前,义乌共有各类社交电商服务机构40多家,形成产品供应、直播培训、内容制作、网红带货等产业链,从业人员约8万人,推动实体市场和电商企业每年新增销售额200亿元以上。今年前10个月,义乌累计开展直播带货12.7万场,销售额达154亿元。相比北京、杭州、广州、上海等地,义乌直播电商缺少知名的主播、MCN机构,电商直播产业建设还在起步阶段,整体产业规模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但是义乌电商基础扎实,生态成熟,服务电商意识强、理念新,有明显发展直播电商优势。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直播电商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近年来,直播电商发展迅速,成为拉动消费、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优选项”,但在发展过程中,问题也逐渐显现,向上发展空间受限。义乌市为了加快直播电商发展,推进“两个样板”城市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加快直播电商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意见》推动直播电商创新发展,以更大力度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 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1年。

原文节选

一、培育多渠道网络服务商(MCN机构)。MCN机构每签约一名服务义乌企业实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2亿元、5000万元、1000万元主播的,分别给予MCN机构500万元、80万元、10万元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

对地方综合贡献额超10万元的MCN机构,给予地方综合贡献额90%奖励。

二、加快直播电商基地建设。对计容建筑面积超5000㎡、年直播带货超6000场的直播电商基地(非工业用地),经认定,按其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建)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500万元。

三、支持企业直播销售。对企业、个体工商户采用自播方式销售产品且年应税销售额超500万元的,按其销售额的1.5%给予奖励,每年最高100万元。

四、加强直播电商人才保障。对粉丝数量超100万或者帮助义乌企业年带货额超1000万元的主播,给予个人地方贡献度90%奖励。

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MCN机构,可推荐1名年直播带货额2000万元以上的独家签约主播,城区统筹安排子女入学、享受40万元购房补助。

对经知名直播平台授权、年度线下直播电商培训超1000人的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五、营造行业发展氛围。鼓励举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直播电商论坛、大赛等活动,经认定,按其实际支出费用的50%对举办主体给予补助,单次不超过200万元。

六、其他。本意见适用对象为工商登记地、税务征管及社保缴纳关系在义乌实际行政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组织机构和个人。

本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1年。

解读

义乌在疫情期间支持直播电商发展政策的基础上,今年6月起草直播电商支持政策初稿,之后经过多次征求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形成《关于加快直播电商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针对当前直播电商行业发展不规范等问题提出5条扶持内容,比如培育多渠道网络服务商(MCN机构),包括给予机构签约主播奖励、地方综合贡献奖励;加快直播电商基地建设,给予经认定的直播电商基地建设补助;支持企业直播销售,对企业、个体工商户采用自播方式销售产品给予奖励;加强直播电商人才保障,包括主播个人贡献奖励、人才子女入学、购房补助及技能培训奖励;营造行业发展氛围,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直播电商活动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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