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的」「得」「地」,是几十年前才有的规定。

文|韩索虏

诸如「着」「了」「过」这样的词,就是「时态助词」,「吗」「呀」「吧」则是「语气助词」。

而「的」「得」「地」三个字就属于「结构助词」,一般置于一个词或词组的前面或后面,用来表示句子的结构关系,特别是句子中语汇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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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对「的」「得」「地」作为结构助词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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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梦》第二回选段,在第一列「便要凿牙穿眼的」中,「的」字与今天的规范用法相同,而第四列的「每打的吃疼不过时」和「便姐姐妹妹的乱叫起来」中的「的」字在今天的规范语法中分别应为「得」和「地」,而后者实际上用「的」或「地」也都说得通。除此之外,在第八列中又出现了「疼得好些」这样的用法,足见在早期白话中「的」「得」「地」三字的使用较为随意,并无一定之规

加上三个字的发音中在近代汉语中逐渐都变成了 dǐ 或 dì,在语音上几乎无法区分,三个助词各自表示某种语法意义的情况,严格来说在这时依旧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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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简述中对「的」「得」「地」的解释

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在今天的普通话规范语法中,区分「的」「得」「地」三个字已经没有什么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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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语「的」「得」「地」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