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浪潮之下的“被清理”困局

01 浪潮之下的“被清理”困局

上个世纪末本世纪初,在全国“大力发展经济”的背景下,各地政府以土地和税收优惠作为招商引资政策,吸引初代老板到当地投资建厂,可谓红红火火。

然而,随着全球经济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国内高新技术产业的不断发展,不少当年政府“敲锣打鼓”招商引资而来的生产制造类企业、化工类企业、矿产资源类企业,都在经济转型及环境治理的浪潮中面临“被清理”、“被出局”的困境。

由此引发的政企纠纷案件,亦是不断涌现。

造成此类纠纷矛盾的根本原因,我认为是政府和企业都没有为自身找到准确定位。虽然政府以土地及政策作为招商引资的条件要求企业入驻,也真心希望企业为当地经济做出贡献,但因为政府身兼管理职能,双方很难形成真正单纯的“商业合作”。

于企业而言,往往会认为我是政府招商引资而来的企业,当年在“先上车,后补票”的特殊背景下,企业为配合经济发展,快速投入生产,即使存在证照还不太齐全的情形,也是特殊历史时期的遗留问题。政府对此是知晓甚至是同意的,会帮我解决的,我们是合作的共同体;
于政府而言,在不同阶段,对企业的需求及合规要求是不同的。90年代经济发展是根本,政策允许“摸着石头过河”。但是随着国家经济及政策形势不断变化,尤其是土地财政、环保整治等各种矛盾集中凸显后,企业不仅应当随之提高合规要求,还应当为历史遗留的问题买单。

这样的现实,不禁让人发问:这些企业的今天,会不会就是我们的明天?身处其中,我们又该如何趁早规避这样的纠纷,还社会一角安宁?

02 那些在“合规”上倒下的企业主们

02 那些在“合规”上倒下的企业主们

在十余年的行政案件代理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容易埋下政企纠纷隐患的,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政企之间的投资、合作类协议”;二是“企业土地及环保的合规性审查”。

政企之间的招商引资协议,往往是企业入驻工业园区的主要权利载体。协议不仅会约定土地、建设项目、投资额度等事项,还会体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或园区入驻要求等内容。

这些内容,一旦不明确,就会成为引发政企纠纷的重大隐患。

一个关于招商引资的案例

2003年,山东日照招商引资一家化工建材企业。双方口头约定,该企业的土地使用税,每年按照土地总面积的3%进行缴纳。因为这一优惠政策是当时日照市普遍的优惠政策,在建材公司入驻前就有另外一家香港投资企业同样享受该政策。

故,政府与建材公司的招商协议书关于优惠政策的表述为“完全参照香港企业优惠政策”。

2018年,日照市因旧城改造计划要求建材公司退出。双方就补偿事宜久久不能达成一致。最后税务机关出面以企业拖欠百万土地税金为由,对企业做出400万的税务处罚。

而此时,建材公司再去搜寻有关“香港公司的招商协议”上的具体内容,根本就找不到。所谓的口头约定的优惠政策也无法证实。

除此之外,企业“土地用途合规”、“土地规划合规”、“环保经营合规”同样值得大家高度重视。

土地作为稀缺资源,在“18亿亩耕地红线保护”及各地政府以土地财政作为主要财政来源的背景下,企业一旦出现违法用地等行为,轻则认定行政违法,被行政处罚,重则涉及违法占用耕地的刑事犯罪。

一个关于土地合规的案例

我们曾代理过一家这样的企业,当年由镇政府进行招商,当时县委班子会议纪要明确表态:企业可以先在耕地上进行建设,随后再通过规划调整来补办企业的土地证照。

可实际上,企业一旦从事经营后,就会觉得证照的事情不是那么重要。几次催促,没有下文就搁置了,想着反正还有县委的会议纪要。

企业经营多年,却一直疏忽办证问题。而政府内部在进行土地用途及性质的变更时,受制于集体建设用地指标的紧缺,办证事宜也是一拖再拖。

2018年,国土部通过卫星遥控调查发现,该企业建址属于耕地范围,遂要求县国土部门进行查处。政府迫于工作压力,在收到任务后的3日内,就将该企业厂房强制拆除了。

近年环保问题的不断涌现,“绿水青山”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环保整治的涌现,政企纠纷也随之呈现上升的趋势。

一个关于环保合规的案例

内蒙古前旗化工企业,上世纪根据国家政策通过公司制改组后成立。当时企业选址建造位于城区几公里外的山脚下,周围杳无人烟。

经过几年发展扩建,化工企业一跃成为自治区著名企业,成为当地纳税大户,造福一方。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周边土地也随着开发利用,居民区就此形成。

期间,企业曾要求政府对周围居民进行整治搬迁,但政府基于旧城改造的资质问题迟迟未解决。

在近年的环保督查中,周围居民区将企业举报。以企业生产存在环保问题,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督查处下达整改意见后,政府迅速要求企业停产三个月。

因化工企业的特殊性,停产三个月后,企业大量机器腐蚀性毁损,已不具备复产可能。

曾经的“经济支柱”岿然坍塌,地方经济一落千丈。

太多结果惨痛、经济损失不可挽回的真实案例了!但我们认为,许多政企纠纷的发生,本是可以避免的。

03 “绿灯”时代成为历史

03 “绿灯”时代成为历史

合法性不容小觑

曾经,政府为了经济快速见效,疏忽程序,频频为合规问题开绿灯放行。现在却又为了二次土地开发,淘汰“老破旧”,引进“新高创”企业,“想办法”把旧企业“扫地出门”。

而企业呢,当年为能减少时间、节省成本等,将政府视为兄弟,法律意识淡薄,侥幸作祟,导致自身合法性缺失。

过去的各种“绿灯”“后门”,如今真的成为了历史。从当代产业结构调整趋势、未来经济体系构成、法律制度的立法目的来看,对于企业的合规性要求将进一步提高,依法进行生产经营将成为企业发展的基本准则。

如今,即便就算有政府的扶持,也必须公开合法化。

“依法行政审批,按规入驻生产”,企业提高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即便突遇政策性调整,也能拥有保护企业安全的底盘。

因此,我们建议,在企业的各个阶段,不论是建设初、生产经营中,还是扩建、退出等过程中,以下几大问题需要高度重视:

第一、注意投资、合作类协议的合规防范

不要依赖口头协议或者会议纪要;所有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招商引资谈判内容,都必须落实到合同。不仅要写到合同里,还要有详细、具体、明确的约定。企业必须要抛弃“和政府不好意思谈细节”的错误心理。对事关企业生存发展的优惠政策,一定要有合同细则约定的保障;

招商引资内容必须合法;比如,政府不可以用耕地进行招商引资,企业不能建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一些触碰政策红线的问题;

对政府招商引资政策进行合规性审查;不要想当然认为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一定合法。如果是不合法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落地经营的时候,一定会遇到各种困难。

明确约定政府的各种配合义务;企业在一个地方开展经营,必须得到政府各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如果对时间效率要求比较高的投资项目,一定要明确约定时间,推进计划。以免因为政府各部门配合沟通不顺畅,导致项目资金成本无限度增加。

第二、注意土地用途、建设规划合规

近年来,在土地合规问题上,很多企业都知道违法占用耕地轻则强拆,重则涉刑。因此,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有所减少。但是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名胜风景区内建设企业的违法行为仍大量存在。

原因在于,很多企业对这类型的违法完全没有概念。高达几千、上亿的投资,一旦遭遇此类土地用途合规问题,带来的后果相当致命。因此,在这里我们建议企业在进行重大投资之前,要对整个项目进行合规审查。

此外,为了规避企业因规划问题导致的“违章建筑”处罚,企业前期一定要做好规划方面的各类手续办理,补足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许可文件。

第三、注意企业环保合规

从企业生产经营合规的角度来看,环保合规可以说是生产制造类企业最为重要的问题。如果企业在建设之初就没有通过环境评价验收,那么后续的生产行为将都不具备合法性。这将成为根源性隐患,一旦出现相关问题,法律和制度都无法突破。

所以,首先要获得证明建设项目合法性的“环评文件”。有了环评文件之后,企业还需要在政府的动态检测之下保证排污合法,也就是取得排污许可证。

很多企业都反映,不少地方存在一个现象:
企业想办理环保的合法手续,但是政府统一不给这一区域的企业进行办理。如果没有环保执法,企业可以生产经营,但一旦遇到环保执法,就会下命令让企业停产,并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对此,我们想说的是,企业一定要敢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实在行不通,就迁到政策相对合法的区域。因为一旦出现问题,最终绝大部分的损失都是企业自己承担。而且,此类风险出现的概率非常大。

目前,企业面临的现状是从以往的“小合规”时代全面向“大合规”时代转化。

我们可以通过确立行业准则、构建合规体系、建立防范体系、完善监控体系、加强应对体系等方式,关注企业在未来生产经营过程中“程序”与“实体”两个方面的合规。

在各个阶段,加固企业自身的合法性壁垒,保证自身权益不被非法侵害,提前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04 写在最后

04 写在最后

我们建议,政府在行使行政监管的公权力时,要综合考虑、评定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不能换了领导,变了发展方向,就翻脸不认账。

一味追求执政效果,一刀切得来的短期胜利,必将消损政府的公信力。长远来看,这也必然掣肘地方经济的可持续、高效率发展。

政企纠纷,作为一个应当尽量规避、减少的纠纷类型,并非是三两提示就能完全穷尽的。我们希望,在企业自身努力走向合规的同时,政府也能够通过以往经验教训的总结来预测未来的行为方向。从行为规范的角度多引导企业走向合规,减少政企纠纷的发生。

THE END

作者简介

李晓宁,北京栩锐律师事务所律师。聚焦商品房买卖、建筑工程纠纷、房地产开发、集团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项法律事务多年,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将自己的维权知识与实务经验无偿分享给网民,希望能够给到大家参考与帮助,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和知名度。姜振兴,北京栩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行政诉讼、房产业务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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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于为复杂疑难政企纠纷争议提供解决方案,其主创团成员大多具备律师身份背景,具有10年以上政企纠纷领域的执业经验,极其擅长为区域内中大型企业提供评估、环保、技术全流程服务。曾办理全国单项高达23亿标的额的胜诉案件,服务客户1200+,平均每年办理案件300+,帮助客户挽回损失累积超过100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