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营销本是两种不同象限中的不同事物,理论上不存在太多交叉。
不过,假如你抛开象限找规律,就会发现,两者演进事物的过程竟是那样的相似。
相识、相知、相爱、相守……倘若再有人问你“营销的实质是什么?”
你可以这样回答:“恋爱!会谈恋爱的,别说你不懂营销”

商品+情感+长效交换=营销
营销的实质其实是“交换”;是商品与货币之间的交换,也是生产商品的厂商与持有货币的消费者之间的交换,是企业长期经营并获得利润的一种手段。
广义上来说,营销包含销售却不等同于销售,销售更偏向于一种行为,而营销则更偏向于一种动机与行为的综合表现。

认识+认知+认同+陪伴=营销
营销的本质好比谈恋爱;当然,是以结婚为最终目的的恋爱。
恋爱,要选对结婚对象、了解结婚对象、并坚持做令结婚对象喜悦的事、准备好成立家庭的物质及精神基础,最终修成正果长期受益。
营销,则要找到消费者、了解消费者、根据消费者需求输出商品、并建立品牌长期经营消费者心智,最终才能达到彼此双赢的收益。

选人+懂人+结盟+长期经营=营销
举个例子来说,“某白金”找的是与送礼的人群结婚、了解的是送礼人群一般送将礼品给长辈、那么做什么事才能让送礼人群喜悦并与之结婚,建立长久关系呢?对,广告。于是就有了那个众人皆知的“烧脑”品牌及那首谈虎色变的“上头”神曲。
选人、懂人、结盟、长期经营,一气呵成,绝不含糊。
所以说营销本质就是“情感与物质之间的长效交换”,表现方式就像谈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