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流传的“驭民五术”,是强加给商鞅和《商君书》的学术栽赃,就像是一种思想病毒,贻害无穷。追寻“驭民五术”的来龙去脉,这个过程有点类似于传染防治中的通过流调发现“零号病人”。找到源头,推究其产生的缘由,对于理解商鞅、解读《商君书》,甚至是理解我们的学术传统都有重要意义。所以,追寻《商君书》“驭民五术”的“零号病人”意义,就显得很有必要。

本文是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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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驭民五术”:一场学术忽悠

作者:王林敏

来源:本公号原创

如果把“驭民五术”作为一个学术事件,从学术的视角、在学术视野里凝视“驭民五术”,“驭民五术”显然是一种伪学术,它只是披着一层学术的外衣而已。它被伪装成“学术”的模样提供给受众,出现在世人眼前,但它的炮制者无意将其学术化,可能也没有能力将其学术化。嫁接到《商君书》术语之中的“驭民五术”没有学术殿堂,像一个孤魂野鬼一样在网络中游荡。我们在“中国知网”中搜不到它,只能在百度这种“知识跳蚤”的集散地搜寻到它的影子。

作为对于伪学术的学术反思,我们不能只靠论断来否定“驭民五术”的真实性,而是要提供确凿的证据,通过严格的论证证明“驭民五术”的虚假性。此处试举一例:弱民,对比《商君书》中的“弱民”本意,和假借《商君书》名义所诠释的“驭民五术”中的“弱民”,看看两者之间除了看上去用词一样之外,还有什么相同之处,两者到底是不是一回事。我从“百度”搜索的结果里面,摘录了一段“驭民五术”炮制者(传播者)对“弱民”的解释,大体意思是:“用强民去消灭另一部分强民,那么剩下来的仍然是强民,那国家就处于弱势。用弱民把强民消灭了,剩下来的是弱民,那就好办了,国家就处于强势了。”

从百度搜索中,还可以找到这个解释更详细的版本:

以弱去强,以奸驭良,实行流氓政治小人政治。直接鼓吹以弱民去消灭强民,以便留下弱民,甚至用奸民去驾驭良民,这实在令人惊愕。不读《商君书》,绝想不到世界上还有这种混账理论。国家用强民来去除强民,就会削弱。国家用弱民来去除强民,就会强大。[原文: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这个句子原封不动地在《商君书》中两次出现(《去强》和《弱民》),应该是作者很得意的政治格言吧?至少是他发明的专制政治的要诀。为什么‘以强去强者弱’?因为用强民来除去另一部分强民,剩下的还是强民,政治和政府要面对的还是不大容易对付的强民,政府就相对显得弱了。所以不如直接用弱民来除去一切强民,剩下的自然都是侏儒之群,对付起来就游刃有余。……”

看到上面这段话,阅读“驭民五术”解释者对《商君书》“弱民”思想的解读,顺着这种解释进路来理解《商君书》,你是不是被气的肚子痛?是不是会跟着解释者的节奏,去骂“这是什么混账理论”?!

但是,在我看来,这种对《商君书》“弱民”理论的解读可谓“独特”,也可谓是“混账”解读!解释者不是在误读,就是在恶意解读。

因为,“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这个句子当中的“强、弱”,在我所读到的几个版本的《商君书》中,意思并不是像上述这位“大师”这么解释的。“以强”的意思是:用管理“强民”的方法,大体上就是商鞅改革之前的礼治,或者说秦国所沿用的周礼;而“以弱”的意思是:用管理“弱民”的方法,就是商鞅改革所要创立的新法,大体上就是法家倡导的“法治”。“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的意思是“用过去的顺应‘强民’的方法,即诗书礼乐礼义廉耻等,去除强民,政治统治就会削弱;而采用管理‘弱民’的方法去除强民,即垂法而治,政治统治就会强大。”这里的“强民”是指不服从法令、破坏秩序之人;“弱民”是指服从法令,遵守秩序之人。所以,“弱民”理论的核心含义,根本就不是让民众“懦弱”,而是让民众养成守法习惯。

《商君书》里面的“弱民”,根本不是上述那种解释所指的实体意义上的“民”,用“弱民”来消灭“强民”剩下的都是“弱民”;而是指方法论意义上的“法治之术”——核心是按照规则办事。试问:在哪一个政治统治秩序当中,统治者的核心主题不是想方设法促使民众守法?哪一个政权不需要这种促使民众守法的政治技术?

在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我指出上述这种解释的“谬误”,并不是想自诩我的说法就一定是正确的、准确的;而是想着重指出,这并不是我自己对《商君书》的解释,而是诸多版本的《商君书》现代诠释对这个问题的共同看法,这几乎是学界法家研究的一个共享的常识性知识。不知道为什么,前述“驭民五术”的炮制者对此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对于《商君书》的训诂和诠释,在当下的大陆、港台,以及之前的民国、明清,有诸多版本,很多可称为大师级的国学专家,都对《商君书》做出过精彩解释。当下的后学解读《商君书》,应该在参阅、比较各家说法的基础上,博采众长,择取较为权威的说法,介绍给自己的受众。即便认同、选择少数人的说法,在向受众介绍时也要予以说明,这样也便于受众做出合理的判断,不至于误导受众。如果不博采众长,自己坐在书斋里面摇头晃脑的自说自话,然后故作高深的抛出石破天惊的旷世宏论。这种人要么是真才实学的天才,要么是胡说八道的学术忽悠。

目前看来,“驭民五术”的炮制者,学术忽悠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为,其采取的解读《商君书》的手法是在是过于低劣,低劣的简直有点令人发指。这是“驭民五术”炮制者的死穴。其中的关键点在于,炮制者和传播者表达了对于“愚民”等治理术的强烈反感,但他们自己采取的手法,确实典型的“愚民”手法,愚弄了无数的网民。

网上流传的“驭民五术”对《商君书》的嫁接,存在两种可能,一是炮制者根本就没有读懂《商君书》,只是自称读懂而已;另一种可能性是读懂了,但却刻意的进行了恶意解读、歪曲《商君书》的原意。到底是何种情形,需要追根溯源,进行详尽的考察、分析和研究。但是无论哪一种情形,都是不可容忍的,因为这是对“驭民五术”受众的不负责任的欺骗。当然,这个判断目前来说仍然有些武断。但我认为这个判断应该是大差不差,先把这个判断放在这儿,作为一个伏笔,后面会设专题详细分析“驭民五术”的炮制者的知识背景、学术储备、先期成果,梳理出其核心观点、思维模式、分析进路,考察其结论的可靠性,进而验证我的上述判断是不是正确。

在现实中,任何一种忽悠,或者任何一种骗局,都是在“忽悠者-受骗者”的关系结构中展开的。

在“驭民五术”这个问题上,有网友指出:“但凡花五块钱买本《商君书》完整读完,就知道‘弱民,驭民五术’是栽赃给商鞅的。古代,帝师书是禁书。现代开放的同时,就学术栽赃,等于另一种形式的“禁书”,让普通人反感,加上又是古文,普通人也理解不了,跟随舆论的引导去反对,毕竟‘民之智犹婴儿之心’,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不会亲自去验证。”这个评论一针见血,道出了“驭民五术”学术忽悠能够持久的心理缘由。

骗局中的一种常见的现象是:受骗者往往被忽悠了还在替人家数钱;甚至在别人指出他被忽悠之时,还在替大忽悠辩护。这种现象,在“驭民五术”的网络传播中也可以见到。原因在于,多数人在信息传递的过程中,都是搭便车的;在搭便车的过程中,多数人已经失去了思考的习惯,交出了自己的思维权利,把得出结论的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养成了让别人替自己思考的恶习。不仅如此,很多人坚信“驭民五术”就是商鞅提出来的,对这个观点提出质疑,反对“驭民五术”的炮制者,就是为商鞅“洗地”。“洗地”,就是过去的“翻案”,带有明显的否定性意味。“翻案”的文章之所以不好写,是因为很多人已经认定了另一种事实,在这种虚构事实的视域中,真实的东西反而成了虚妄。结论的对和错,被事实的是与非被模糊了。

我们还是以“弱民”为例,《商君书》中的“弱民”是遵守秩序、怯于私斗、勇于公战之民。何谓私斗?简单来说就是窝里斗,自相残杀。如果你不知道何谓私斗,那就去翻一翻环青藏高原、云贵高原少数民族的历史资料,那里的私斗(打冤家)直到不久之前还存在,令当地政法部门头痛不已;或者你去翻一翻中国乡村治理史当中的“宗族械斗”,这种乡村里面的械斗在改革开放之后还长期存在过。这种私斗,我们有个词叫做。《商君书》中的“弱民之法”就是要消除秦国当时存在的这种社会内部的“彪悍民风”,引导人们一致对外。“弱民之法”作为一种治理技术,其要义是依法而治、按照规则办事,通过法律手段引导人们对国人友好,对外彪悍。对照现实,对国人友好,对外人彪悍,不正是当下最稀缺的一种品质吗?

但是,《商君书》这种“弱民之法”,因为古今表达方式的差异;被人与“驭民五术”的整人术给勾连在一起,通过网络广泛传播。这就如同谣言一样,真相还没有上路,谣言已经绕地球转了好几圈。关于《商君书》的真相,至今像是学术界的阳春白雪,“养在深闺人未识”;而关于“驭民五术”的谎言,却扮成大忽悠的下里巴人,处在坊间人皆知。

我们还要让这种现象持续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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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林敏:副教授,法学博士。

研究方向:法哲学、法律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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