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昆明市民发现,在农副产品加工作坊内,一群大爷大妈竟然用嘴在剥蚕豆皮。他们将蚕豆放进嘴里一咬,一吐,一挤,就剥好一颗蚕豆。而且受到举报后,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工人们竟然视而不见,仍然用嘴咬剥皮,被执法人员喝止。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并销毁198公斤“口水蚕豆。无独有偶,之前就有网民在昆明宜良县拍摄到此类视频。据说,这些剥蚕豆的工人是“计件收费”,剥好的豆按重量算钱,通常一位工人一天能挣几十上百元,而且这样的生意已经在当地持续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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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景不禁让人反胃,而且更为可怕的是,剥蚕豆的工人没有一人有健康证件。根据法律规定,食品加工人员必须每年健康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明。这些小作坊的行为,无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如果工人们身患接触性传染病,后果不堪设想,而且用嘴咬也严重违反了现在的疫情防控规定,增加病毒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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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货值较小的,将会被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将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如果构成犯罪,更将接受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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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行政处罚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10倍赔偿。同样根据食品安全法,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对于这些为了牟利,致大众健康于不顾的黑心商贩,就应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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