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究竟指什么?

简单来说,金融就是资金的融通。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其内容可概括为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存款的吸收与付出,贷款的发放与回收,金银、外汇的买卖,有价证券的发行与转让,保险,信托,国内、国际的货币结算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主要有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还有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机构、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证券、金银、外汇交易所等。

金融是信用货币出现以后形成的一个经济范畴,它和信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金融不包括实物借贷而专指货币资金的融通(狭义的金融),人们除了通过借贷货币融通资金之外,还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来融通资金;信用指一切货币的借贷,金融(狭义)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

人们之所以要在“信用”之外创造一个新的概念来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是为了概括一种新的经济现象;信用与货币流通这两个经济过程已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最能表明金融特征的是可以创造和消减货币的银行信用,银行信用被认为是金融的核心。

如何从经济的角度理解信用?

“信用”在经济学中,实际上是指“借”和“贷”的关系。信用实际上是指在一段限定的时间内获得一笔钱的预期。你借得一笔钱、一批货物(赊销),实际上就相当于你得到了对方的一个“有期限的信用额度”,你之所以能够得到了对方的这个“有期限的信用额度”,大部分是因为对方对你的信任,有时也可能是因为战略考虑和其他的因素不得已而为之。从经济的角度理解信用有着丰富的层次,至少可以从国家、银行、企业、个人几个层次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