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改造动工了,我心里特别开心,期待居住环境越来越好。”7月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4号小区居民范军说。

今年3月,范军所在的小区启动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小区道路硬化,给水、排水、供电、供暖管线改造及配套设施修复,新建适老设施等项目快速推进。

记者从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今年,兵团计划改造71个城镇老旧小区,惠及2.89万户居民,截至6月底,已改造25个城镇老旧小区,完成投资7022万元。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方面,与职工群众生活舒适度、幸福感密切相关。兵团自2019年启动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各师市积极落实主体责任,聚焦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科学制定改造方案,持续加快改造步伐,城镇老旧小区面貌焕然一新。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兵团累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44个,惠及居民8.79万户,完成投资20.52亿元,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近年,兵团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出台《关于兵团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改造任务,完善配套政策。2021年、2022年,兵团党委连续两年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十大工程”,由各级党委书记亲自抓落实。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各师市开展城镇老旧小区现状调研,摸清底数、了解需求,认真制定兵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打造了一批示范样板工程,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交流共享,高质量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各师市通过申请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本级资金、发行政府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发动列入改造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所属企业、单位、居民出资参与,积极协调对接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切实解决配套资金筹集困难问题。

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兵团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项目筛选申报、施工、验收、评价等环节广泛征求意见,按照“居民自治”与“改造提升”双同步原则,创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治理体系,完善小区后续自治管理,实现从“靠社区管”到“自治共管”的转变。(兵团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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