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

9月2日,李鹊派出所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辖区张郭一村村民颜某(男,40岁)拒不执行防疫政策,虽经社区、村干部多次通知,颜某仍然自7月31日以来未做过核酸检测,存在较大隐患风险。民警到其家中做其思想工作,颜某态度粗暴,拒不配合,被强制传唤至公安机关。

在派出所,经过民警一番教育,颜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为自己不理智的行为道歉并主动到核酸检测点完成了采样。鉴于颜某认错态度较好 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民警对颜某免于处罚。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配合政府落实防控措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拒不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能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外地已有多人因拒不做核酸检测被拘留,希望广大群众知法守法 ,切莫触碰法律底线而追悔莫及。

李鹊镇派出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