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3日,深圳龙华区幸福城臻园开盘现场,一瓶辣椒水让整个楼市舆论为之沸腾。备案价从6.5万降到4.5万,降幅超三成。从4月12日晚便有人通宵排队,至次日清晨,营销中心门口已排起长龙。然而随着人流过密,秩序逐渐失控,部分急于选房的购房者开始插队,与维持秩序的保安发生冲突。混乱中,一名保安掏出了辣椒水,对着人群喷射,多人被喷后捂着脸咳嗽不止、惊慌逃离。
当日晚间,龙华区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事保安杨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住建部门约谈开发企业并责令整改,市监部门对价格备案情况展开调查,龙华区即日起启动房地产销售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发商深圳市鸿耀泰实业有限公司紧急致歉,称涉事保安为兼职人员,其行为“未经公司允许和授权”。
一瓶辣椒水,捅出了三层法律追责空间。涉事保安被行拘,是否意味着此案就此了结?开发商一句“兼职保安私自携带”,能否撇清所有责任?而这场抢房大戏背后的销售乱象,又将面临怎样的监管重拳?
一、辣椒水喷人:行政处罚之外,还可能有民事赔偿
涉事保安被行政拘留,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拘留并处罚款。辣椒水直接作用于人体黏膜,属于对他人身体的故意伤害,行政拘留是标准的处罚方式。
但行政拘留只是第一层法律责任,还可能叠加民事赔偿。在事件中,有多名排队者被辣椒水喷到后捂着脸咳嗽不止、惊慌逃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受到辣椒水伤害的购房者和中介,有权主张医疗费和相应的赔偿。
行政拘留是公权力对违法行为的否定评价,民事赔偿是对受害人实际损失的填补。两者并行不悖。
二、“兼职保安私自携带”,开发商能免责吗?
开发商在致歉信中将涉事保安描述为“兼职人员”,强调其行为“未经公司允许和授权”。这一表述在法律上值得追问:即便是兼职保安,也是由开发商或其委托的安保公司派驻现场、执行维护秩序任务的人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保安在维持开盘现场秩序的过程中使用辣椒水,即便手段违法,仍属于“执行工作任务”范畴,开发商对外不能免责。
也就是说,如果受害方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开发商是第一顺位的赔偿责任主体。开发商可以在赔偿后向涉事保安追偿,但这属于内部责任划分,不影响对外部受害人的赔偿义务。
三、房地产销售行为专项整治:处罚不止于个案
龙华区在通报中宣布即日起全面开展房地产销售行为专项整治,这并非孤立行动,而是近年来全国房地产市场监管收紧的延续。2025年,多地均曾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虚假宣传、违规预售、捂盘惜售、价格欺诈等行为。
本案中,市监部门已对项目开发企业价格备案情况进行调查,住建部门已约谈涉事企业并责令整改。开发商“先到先得”的销售策略是否与备案价格的大幅调整合规衔接,将成为监管重点。开发商后续面临的最严厉处罚可能包括暂停网签、降低信用等级乃至吊销资质。
2026年的深圳楼市,因为一瓶辣椒水而“辣”出了法律的底线。涉事保安的行拘、开发商的被约谈、龙华区的专项整治,这三层法律追责正在同步推进,向市场传递一个清晰信号:楼盘不是法外之地,一瓶辣椒水的代价,远远不止行政拘留的那几天。
值得注意的是,社交媒体评论区有网友称,现场人群中混杂了因降价前来维权的一期业主。这一说法尚未经官方证实,但无论其是否属实,都不改变一个基本事实:维持公共秩序不能以伤害他人身体为代价。更不能将未经专业培训的“兼职保安”推上秩序管控的一线。
开发商的一句“兼职保安私自携带”,把责任推给了一个临时工。但法律的天平不会因为“他是兼职的”就放过背后的雇主。真正的责任,从来不是一个“临时工”能扛得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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