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下午,蓬江区司法局与蓬江区人民检察院行政争议联合化解工作站成功联合化解一宗行政争议案件。近日,某公司涉嫌在施工过程中违反落实防尘措施的要求,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其因不服行政处罚而申请行政复议。考虑到企业的实际困难,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采用联合化解争议的方式,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搭建沟通的桥梁,复议机关办案人员多次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了解诉求及案件情况,联合区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初步研判分析,顺着实质化解矛盾的思路,主动向当事人说法释理、陈明利害。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及耐心劝导后,最终当事人自愿认错认罚,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办理案件,并向复议机关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一起由行政处罚问题而引起的行政争议案件得到有效解决,既维护了行政执法权威,又实质化解了行政争议,也为企业依法经营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实现了行政复议定纷止争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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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原地、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前端是“枫桥经验”最宝贵的核心内涵。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在蓬江区行政复议中心设立行政争议联合化解工作站,在行政复议阶段区司法局坚持调解先行,邀请区检察院以“支持+监督”的方式介入案件。争议发生时将相对人“请过来”,将专业调处人员“送出去”,力争打造“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检察监督”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在前端的及时介入,特别是针对行政相对人不明晰法规政策、不配合行政执法、不履行行政处罚等情况,行政争议联合化解工作站第一时间进行执法监督、说法释理、纾解对方负面情绪、协商争议解决方案,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今后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将持续贯彻“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争议联合化解工作站的作用,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夯实基层治理的法治保障。

通讯员:黄永贤、邓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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