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妇联联合成立长春市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

此前,为确保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顺利建成,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妇联联合印发了《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细则》,明确了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通过筛选对比,确定了长春市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定点服务单位,组建了妇女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队,实现了法律援助与妇女维权工作的有效结合,为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妇女开辟了快捷便利的绿色通道。此外,还计划于5月底前,完成长春市各县区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工作。

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立,有助于进一步强化长春市司法局与长春市妇联之间的部门联动,在用心、用力、用情为妇女提供精准、便捷、高效法律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妇女维权渠道,构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矛盾调解”“法律援助+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保护”等多种妇女维权服务模式,使妇女维权形成由点到面、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实现为妇女维权的同频共振,精准发力,为建设平安长春、法治长春、幸福长春、和谐长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长春市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地址:南关区人民大街10111号(市政府地铁站A口步行280米)。工作站联系电话12338。

来源:城市晚报

编辑: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