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是农村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落实者和执行者,担负着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及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的历史重任。但基层干部何以成为了“为官不为”重灾区?

一方面,长期以来,由于各项制度的不够完善,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不合理、不规范的福利待遇及隐性收入较高,这不得不说在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方面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随着“四风”整治的不断深入,权力监管越来越严、制度笼子越织越密,一些基层干部的灰色收入锐减,钱包严重缩水,面对“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颗针”的基层繁杂事务,让那些视不合理利益为应有报酬的基层干部心理严重失去平衡,认为付出和收获不对等,便产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消极思想,于是在工作上敷衍了事、被动应付,得过且过,不愿主动作为。当然,也有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借反腐之机,曲解政策本义,错把彻底取消干部“中秋节单位发放的两斤月饼”等正常的福利待遇作为自己的政绩所在,严重挫伤干部工作积极性,干部“为官不为”便不言而喻。

另一方面,一度时期以来,提拔使用干部过于强调年轻化、知识化,使那些年龄相对偏大,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积累了丰富工作经验的干部在当前的干部选任制度下,他们能够被提拔的机会十分渺茫,政治前途上的不明朗,衍生了消极怠工、马虎对事的情绪;同时,“僧多粥少”的官场“天花板”也造成许多县级干部向上发展的通道极其“拥挤”, 让他们感到升迁无望、前途无“亮”,于是见硬就缩、遇锋就避、办事效率低下,不愿担当,做“太平官”,并在物质上寻求经济补偿,经不起花花世界和别有用心者的诱惑,逐渐放松警惕,大势进行权力寻租,“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自然就在所难免。

在从根本上解决“为官不为”:一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让干部树立起“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思想理念,让“为官避事平生耻”根植于党员干部心中;二要细化干部管理措施,罗列出干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负面清单,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创新干部提拔任用机制,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平台,干成事者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