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装修公司的油漆工,认为他买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和邻居一起到某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结果因为头上戴了一顶纸帽,被该局工作人员视为在“披麻戴孝”,在局里“闹事”。

随后,警方以两人属于寻衅滋事,分别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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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周某和胡某是某小区的业主,接房之后,两人认为他们买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但开发商没有理会。

两人不服,决定到某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该局督促开发商整改解决。
周某是装修公司的油漆工,事发这天,周某穿了装修公司的灰色工装,胡某穿了沾了白色油漆的米灰色的长袖夹克衫,周某看到过道里有报纸,就取了份报纸,折叠了一只纸帽,戴在头上。
周某表示,他是进行试戴,准备带回去工作时用,但没过一会,就有一个工作人员拿着手机,对其拍摄。

周某意识到自己这样做不好,赶紧将纸帽收进随身携带的塑料袋里,然后与工作人员理论,随后被保安赶了出去。
过了一段时间,周某和胡某到售房部反映,要求开发商整改,没想被公安机关带走。周某和胡某很疑惑,“我们没有闹事啊,凭什么拘留我们?”
随后两人发现公安机关拘留他们的理由是,他们身着农村风俗里的披麻戴孝装束,到有关部门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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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和胡某均不认可,两人认为他们是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没有寻衅滋事。周某说他穿的是灰色工装,胡某说他穿的是一件浅蓝色衣服,不是白色衣服,根本不是什么白色的孝衣。
事发后,周某和胡某起诉到法院,诉请法院确认警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
对于此事,网友议论纷纷,“不是唯物主义吗,不信这些吗?”

“太玻璃心了吧。”

“他们是因为知道不用负责,所以肆意妄为。”

“纯粹是欲加之罪啊。”

“为什么当时不抓,等两人去了售房部才抓?”

执法是为了纠正社会中的违法风险,而不是加深社会矛盾。湖南宁乡警方的拘留,最终引发的后果就是,一次错误的执法,让被拘留人几次申请复议,并且到法院打官司。

两年前的事到现在还没有平息。浪费了多少国家资源?

派出所被执法人都得不到安宁,所以追究派出所作出错误执法决定的责任,还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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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了,那么就及时的承认错误,及时的弥补错误带来的损失,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国家公信力。而不是置之不理或者沉默不言,或者推三阻四,感觉好像维护了面子,但其实将国家公信力都丧失了。仔细看照片,这跟披麻戴孝有什么关联呢?

穿的是浅黄色的衣服,那叫孝衣吗?戴的是报纸叠成的帽子,那叫白帽吗?
错误的执法,如果不能彻底的纠正,如果不能真诚的赔礼道歉一不损失啊,那么这种错误后续还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