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税法相比较,在促进科技创新上的政策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的执行范围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仅限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法将该项优惠政策扩大到全国范围。新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科技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新法新增加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3、技术转让所得税起征点明显提高。新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申请国家高新企业认定税收优惠政策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两免三减半”。原深圳特区以内,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人才安居。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每两年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价补助32平米,同时各区政府配套补贴总额的10%(合计70万左右)。

(四)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一政策可以在支付宝上自助办理,步骤如下:

1、进入小程序后选择“税收优惠筛查”;

2、与专员取得联系,提交对应材料即可开始申报

总的来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对于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这些优惠政策降低了企业的税负,提供了更多的资金用于企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