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图:思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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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图:思晨

快到年底,有些人没等来涨薪,先等来了裁员。

近期,有媒体爆料,包括花旗银行、广汽丰田、蔚来汽车等在内的多家企业宣布裁员。其中,花旗集团裁员赔偿为N+6,据说年内已裁员7000人,遣散费高达6.5亿美元。网传广汽丰田的补偿方案是N+3左右。

刚宣布优化计划的蔚来,确认裁员约10%,预计将在11月完成。虽然没有公布具体的补偿方案,但应该不会低于法定标准。而此前,思科还因为N+7的裁员高额赔偿登上过热搜…

为什么同样是经济性裁员,各家的补偿标准却不太一样?一般情况下,裁员补偿是怎么算的?又有哪些条件限制?

如果你对此也好奇,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下。

裁员赔偿为何标准不一?

裁员赔偿为何标准不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当用人单位依照裁员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至于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大多数情况下,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员都是按N/N+1。

其中,“N”代表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1年需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裁员,则裁员补偿标准是N+1,其中“1”就代表应多发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不过企业裁员的经济补偿除了规模性裁员或个别裁员的N/N+1标准,还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确定。

因为双方协商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当有些企业财力雄厚,裁员关怀比较到位或为了减少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往往会在遵循劳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额外给到更多的经济补偿。

这就是裁员补偿中,会出现“N+3”“N+6”、“N+7”等更高赔偿标准的原因。当双方协商好补偿标准,往往同时要求现场签字确认。

有人可能还注意到有些单位裁员给到的是2N。

其实2N的标准大多时候是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关系,所需要支付的“经济赔偿”,并非单纯的裁员补偿这么简单。这一标准主要参考《劳动合同法》第48条所提到的情形。

裁员补偿金是怎么计算的?

裁员补偿金是怎么计算的?

上面提到了裁员补偿的标准,确定标准后,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乘以月平均工资,就可以算出应得的裁员补偿金额。

其中,用于计算的月工资,主要参考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这里的月工资没有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N是没有具体限制的。

如果核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则N上限为12年

举个例子。假如小A月薪5000,在公司工作了15年,公司确定的裁员标准是N+1,那小A可得的裁员补偿金是:5000*(15+1)=80000元。

但如果小A月薪5万,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则补偿年限只能按12年计算,可得的裁员补偿金为:50000*(12+1)=650000。

就此来看,经济补偿金和月工资基数、补偿年限成正比。

除了直接的裁员补偿,有些单位还可能同时给到预发奖金、感谢金等额外的补偿,这些则在计算基础补偿标准后,另行合并计入。

裁员不能随意,有哪些条件限制?

裁员不能随意,有哪些条件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裁员除了需要给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其实在裁员情形、裁员人数和比例、裁员对象等方面也有相应的限制和要求。

比如只有当处在企业依据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转产或技术经营调整、劳动合同订立的客户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才满足裁员条件。

属于以上情形,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还需要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完众人意见,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才能正式实施人员裁减。

在裁员对象上,以下6类人员还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包括: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内;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四)三期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秉持人道关怀的原则,《劳动合同法》还提到:在裁减人员时,签约较长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家有老小且无其他家人就业的人员还应优先留用。

即便按规定裁员,6个月内有重新招聘人员,也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等。

写在最后

写在最后

都说离职见人品高低,也可见单位的良心程度。在裁员这事上,同样如此。

这也是当有些单位变相裁员,不肯或只按最低补偿标准给付时,遇上有些高补偿标准还保留返聘机会的单位,很容易被众人送上热搜的一大原因。

另外,虽说为了减少裁员对自身声誉的影响,有些单位会代之以“人员重组”、“优化”、“毕业”、“结构化调整”等别称代替裁员的说法,但并没有改变裁员的本质。这意味着在实际处理时,往往仍会参照裁员的情形进行执行。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希望大家没机会用到,但有所了解,依然挺重要。

备注:本文原创,首发中国人力资源管理网(chinahrm2002),仅做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