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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一个半月左右,就是2024年的春节,是否允许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不少人开始关注的一个问题。

就在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报告中指出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应当予以修改。这对此前广受争议的烟花爆竹禁与限问题,做出了一锤定音的回答,有助于纠正那些全面禁燃烟花爆竹的过头做法。

从限燃到全面禁燃,再到禁止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可以说某些地方相关禁止措施不断在升级。

全面禁燃的城市数量不断增多,“禁燃版图”不断扩大,引发的争议也多了。

民间对全面禁燃有赞有疑,且往往由于认识上有分歧,使得该禁令在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因此,到2023年初,多地对“全面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政策作出了调整,广东、山东、辽宁等地将“禁止”改为“限制”,规定民众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相比之前全面禁燃的做法,地方从“禁”改“限”,通过细致的规定引导人们科学适度燃放烟花爆竹,对原有政策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松绑”。

全国人大法工委经审查认为,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这就从法律角度重新审视了禁燃烟花爆竹政策的合法性。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也就是说地方全面禁燃的规定并未得到法律授权。

此外,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声音还有助于以沟通督促整改。报告称,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继认定“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后的另一贡献。即不只是认定合法不合法,还要以沟通督促整改,使“全面禁燃烟花爆竹”的做法得到彻底纠正。由此看出,纠正公共领域的不合法行为,不仅有赖于公民和企业的建议,还需要公民和企业能与法工委形成良性互动,形成系统性的纠偏。

在2024年春节前,各地应以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报告为契机,尽快纠正“全面禁燃令”这一不合法规定。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于环境保护的愈发重视,各地陆续出台相关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然而,对于是否应该全面禁止烟花爆竹,社会并没有达成共识。“一刀切”的禁令,在实际执行中衍生出很多问题。

无数民众也反映,没有烟花爆竹,“年味”淡了许多。年关将至,此次烟花禁燃令再次走进公共议题,背后是积极听取民意、努力平衡年味与环境保护的进步之举。

烟花爆竹有驱年兽、赶瘟神的寓意,背后意味着“辞旧迎新”,是中国独有的充满“年味”的传统文化。新年的烟花爆竹,是中国文化的传承,蕴含着中国文化自信。

通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环境污染。但实际执行中,没有与民众形成沟通达成共识的政策,对于执行者来说,需要耗费极大的时间精力与民众沟通,以寻求民众理解。但简单粗暴、缺少民意支持的决定,最终也走不长远。因此,一刀切的禁令,不仅简单粗暴也凸显了当局缺乏应有的法治意识,把公权当成为上,不为下的官僚作风。

传承几千年的民俗文化被一些不作为的地方官员一禁了之,虽然官帽是保住了,结果是文化传承却丢失了,久而久之民俗,民意也将会逐渐丧失。

希望相关部门应该认真倾听,民心,民意,更应该搞清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究竟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