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春佳节将至,为做好春节期间便民服务工作,规范年货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努力为市民提供优质、安全、健康、便捷的消费环境,晋中灵石县城市管理局决定在县城区设置临时年货市场,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设置时间

2024年1月1日(农历冬月二十)至2024年3月9日(正月二十九)

二、设置地点

通宇广场、水头桥广场、中凯广场、启明广场、城东广场。

三、经营范围

农副产品、瓜果蔬菜、蛋禽肉类、糖果干货、年画春联、灯笼灯饰、衣帽鞋袜、小商品等。

四、经营要求

1.各商户要按照“一户一点、规范摆放”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地点、位置规范经营,严格服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管理。

2.各商户要自觉爱护场内设施,保持摊位周边卫生整洁,依法依规、文明有序经营。

3.各商户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防火、防盗及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望广大居民及商户严格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好春节期间城市管理正常秩序。

服务热线:13593103308(李磊)

15582868000(宋泽强)

特此通告

灵石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