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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兴业银行扎根江淮、砥砺前行的第18个年头,18年来,我们乘着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东风,稳步前行,成为拥有6家二级分行,51个营业网点,表内外资产总额突破3000亿元的重点分行。

经营发展,客户至上。我们持续贯彻“服务立行,消保先行”的经营理念,推动消保体制机制建设,强化消保“一把手”工程,深化产品与服务全流程管理,践行“标本兼治,治标为先,治本为要”的消保治理方针,强化内部监督考核,做细宣传教育工作,致力于将消保工作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兴业力量。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王惠斌

在“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期间,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开展兴业银行合肥分行“消保行长说”系列活动,本次“消保行长说”由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刘文俊开讲。

牢记“八项权利” 保护客户权益有温度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首要是明确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内容,“八项权利”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元素,是我们金融从业者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行动指南,对每一项权利,理解透彻、落实清晰,把工作做在日常,才是有温度的消保。一张张深入浅出的折页,一份份反复推敲的合同,一次次不厌其烦的提醒,合肥分行把消保的功课做足,遇事多为客户想一想,遇到纠纷从客户角度出发,让消保工作不是挂在墙上的口号,不是写在纸上的方案,而是每天日常工作中的点点滴滴。

金融活动具有专业性和特殊性,我们要牢记八项权利,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增强维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这其中的每一项权益都有着丰富的内容,在每一次的金融活动中也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 金融消费者应当通过学习不断提升金融素养,才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将继续紧紧围绕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从机制建设、过程管理、宣传教育等各方面全力以赴,持续推进,营造公平、 透明、有序的金融消费环境。

秉持“三个适当” 金融服务有温度

金融产品具有多样性,既有形式上的不同,又有内容上的区别,究其背后,在风险上有着很大的差异。在进行金融产品购买特别是投资类产品配置时,我们应当充分评估自身的风险偏好,与金融专业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选择合适的产品。

“三个适当”是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在产品销售特别是投资产品选择上严格执行的要求,即严格执行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目标客户“三适当”。我们通过金融产品解构、销售过程复盘、客户群体分析等多种方式对我们的客户进行画像。在客户投资过程中,提供相对审慎和合理的建议;在产品设计上,有针对性提供个性化服务;在销售环节,不夸大收益,不掩饰风险,真正从客户的行为出发,做客户服务的贴心人和自己人。

践行“枫桥经验” 纠纷化解有温度

人民至上,客户至上,每一次投诉都是一次深入沟通的契机,我们认真对待投诉,把投诉作为改善自身服务、提升能力的重要抓手。金融消费者遇到纠纷时,可以向银行机构和监管部门投诉,还可以通过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当金融消费者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要敢于运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银行金融机构有着健全的投诉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诉处理方式和投诉处理时限要求,能够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需求,解决客户的问题。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一直以来将客户的投诉处理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深入客户中间,通过微信群、企业微信、留言板等多种渠道听取客户的心声。对于客户投诉明确了投诉处理流程、首问负责制、客户回访制等制度要求,今后我们将不断深入倾听消费者心声,聚焦金融消费者反映痛点问题、难点问题,增强金融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让纠纷化解更有温度。

金融为民,让广大的人民享受到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是我们的不懈追求,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机制,畅通渠道,推出更好更全更合理的工作举措,让更多的客户享受到更温暖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