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吕梁方山县公安局峪口派出所依法办理一起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案,依法行政拘留一人,切实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经查,2024年3月14日下午,违法行为人刘某某获知有人在其石料厂内拍照,后驾驶自己的白色皮卡车在方山县峪口镇南村介沟路段将疑似拍照人乘坐的车辆以索要电话为由将其非法拦截,双方僵持后刘某某将车挪开让行。后刘某某驾车尾随至209国道峪口镇大桥路段再次将该车非法拦截并向车上的人索要电话号码,车上乘坐的人劝其离开无果,随后峪口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并依法将其传唤到所进行询问,刘某某对其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方山县公安局峪口派出所已依法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的处罚。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