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及限制其消费行为,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公开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采取失信曝光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向社会公布失信情况,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子女升学、交通出行等高消费方面受到限制。请社会各界向沁水县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

举报电话:0356-3214090

沁水县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6日

被执行人:杨廷爵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6124251983XXXX8270

住所地:沁水县张村乡堡头村

执行案号:(2024)晋0521执28号

标的:25000元,全部未履行

被执行人:周富文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4504812000XXXX0492

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

执行案号:(2024)晋0521执15号

标的:59500元,未履行金额49458.57元

被执行人:武鹏飞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1305211991XXXX6017

住所地:河北省邢台县浆水镇

执行案号:(2024)晋0521执40号

标的:23500元,全部未履行

被执行人:孔志聪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1426231992XXXX3717

住所地:临汾市襄汾县景毛乡

执行案号:(2024)晋0521执82号

标的:74552.13元,未履行74089.13元

被执行人:王春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6124291982XXXX5074

住所地:陕西省旬阳县仁河口镇

执行案号:(2024)晋0521执148号

标的:16017.5元,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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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诚信一大步

来源:沁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