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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上午,桐城市人民法院卅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三起案件,让当事人以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解决矛盾纠纷。

原告左某某与被告左某、第三人王某某合同纠纷案件。左某某与左某系养父女关系,此前左某某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左某名下。后双方因发生矛盾导致养父女关系破裂,左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左某将该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或由其指定的第三人。案在庭前调解中,左某提出必须要解除双方的收养关系才同意该案调解,左某某表示同意。因左某某与左某诉求的法律关系不同,承办法官建议左某就解除收养关系案件另立诉前调解案件,两案一并调解解决。在法官及当事人委托律师的努力下,上述两案同时调解成功,法院及时制发了法律文书。拿到裁判文书后,当事人对法院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感谢法院一次性帮助他们解决了许多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当天,该庭还调解了另外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诉前调解案件,案件当事人王某某与倪某某经法官多次释法明理,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

▌来源:桐城法院

▌责编:木子 小鱼

▌审核:一苇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