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军采网发布供应商告知书 (陕西天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告知书》称,2022年我单位组织的“仓储类物资采购项目”经调查,陕西天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青海靖方商贸有限公司和青海森防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明书格式异常一致,三家供应商报价异常接近。

(来源:军采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年第613号)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告知书》指出,通过电话联系和上门告知,供应商拒不在供应商告知书上签字,无法按程序完成违规情形告知,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和《关于明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供应商违规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现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完成告知程序,自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具有申辩权利,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辩材料,逾期申辩视为放弃,公告期满后视为告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军后采〔2016〕512号)第三十二条第九款“围标、串标和挂靠其他企业的”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火 箭 军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违规处理工作的通知》(火后供〔2023〕286号)第二条第三款“自行采购项目涉及的供应商处罚结果,在火箭军范围内生效”。

处罚意见为①陕西天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4552337787M)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火 箭 军部队采购活动;②陕西天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宁莉霞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3年内禁止参加火 箭 军部队采购活动;③委托代理人宁宇飞禁止3年内代理其他公司参与火 箭 军部队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