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玉桂与被执行人丁玉中借款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李君仁与被执行人丁玉中借款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杨得金与被执行人丁玉中买卖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杨得胜与被执行人丁玉中买卖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杨得贵与被执行人丁玉中买卖合同纠纷等案过程中,责令被执行人丁玉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丁玉中未主动履行。现申请执行人马玉桂、李君仁、杨得金、杨得胜、杨得贵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姓 名:丁玉中

身份证号:622322197909043015

住 址:民勤县大滩镇东大村十社

执行依据:(2023)甘0621民初480号民事判决书、(2023)甘0621诉前调确274号民事裁定书、(2023)甘0621民初1648号民事判决书、(2023)甘0621诉前调确273号民事裁定书、(2023)甘0621诉前调确271号民事裁定书、(2023)甘0621诉前调确272号民事裁定书。

执行案号:(2023)甘0621执1709号、(2024)甘0621执327号、(2024)甘0621执328号、(2024)甘0621执329号、(2024)甘0621执330号、(2024)甘0621执331号。

执行标的额:(2023)甘0621执1709号案件应执行标的额44000元、(2024)甘0621执327号案件应执行标的额8000元、(2024)甘0621执328号案件应执行标的额4600元、(2024)甘0621执329号案件应执行标的额3000元、(2024)甘0621执330号案件应执行标的额4500元、(2024)甘0621执331号案件应执行标的额3300元,共计77400元。

1.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丁玉中具体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其实施有效控制的,申请执行人给予人民币2000元奖励;

2.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丁玉中有藏匿、转移财产的线索,并能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给予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奖励。

联 系 人:杨法官 举报电话:0935-4382308 19993567077

地 址:民勤县三雷镇薛百路41号(民勤县人民法院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为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注:1.严禁举报人使用不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2.多名举报人就同一线索举报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且举报信息详实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来源:民勤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