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艺)近日,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协作联动机制成功执结一起工伤待遇纠纷案件,全额执行到位12万余元工伤赔偿款,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白山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白山市江源区湾沟镇集中供热改造项目,第三人周某承包该项目中的土建工程。2021年8月,周某雇佣申请执行人于某到工地干力活,每日工资200元。2021年9月,于某在工地从汽车上卸砖时被工地塔吊掉下空心砖砸伤,当即由第三人周某和工友转送至湾沟林区医院救治,住院22天,医院诊断为左侧第八根肋骨骨折、急性腰扭伤、背部软组织挫伤等。经鉴定为工伤10级。于某申请劳动仲裁,经裁决:白山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于某所受工伤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白山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向于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2万余元。裁决生效后,白山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仍未支付赔偿费用,于某遂向江源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案件涉民生,涉企,若处理不当,极有可能诱发更深层次的矛盾。执行法官立即启动执行协作联动机制,与该公司所在辖区的管理委员会取得联系,了解到该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若一味采取冻结账户、查封设备、处置财产等强制措施可能不利于公司经营运转。为实现于某纸上权益变现的加速度,同时尽可能减小强制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会同管委会负责同志前往该公司进行实地调查,约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从于某因工受伤后的现实困境以及强制执行后对企业社会信用、经营生产的影响等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循之以法。最终,考虑到申请执行人于某的困难以及强制措施对公司的影响,该公司主动一次性履行了12万余元的赔偿费用,并对执行法官的善意执行举措表示了感谢。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江源区法院执行局将继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活用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审慎执行涉企案件,将执行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最小化,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执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