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24日澎湃新闻报道:因南京一船厂遭街道办违法强拆,第二次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将在南京江北新区法院开庭审理。

网络截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网络截图

我先给大家捋捋这个案件的时间脉络,先弄清这是一个怎样的事。

据澎湃新闻报道内容整理:

2002年,天鼎船厂作为招商引资项目被引进,落户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双云村并开展经营。

2018年,南京市将“桥林十里造船带”列入《长江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三年计划》。

2019年3月,浦口区政府制定了《2019年浦口区长江沿岸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天鼎船厂列入拆除范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19年8月,天鼎船厂被南京市浦口区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强拆。2021年6月20日,江北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桥林街道办拆除天鼎船厂厂房、设备、构筑物的行政行为违法。

2022年1月27日,南京中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判决驳回桥林街道办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5月,天鼎船厂向南京江北新区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法院认为,应由桥林街道办继续对天鼎船厂的资产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按照全面赔偿和公平合理的原则,综合考量其他同类项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先行处理并作出行政赔偿决定。

2023年11月3日,桥林街道办作出《行政赔偿决定书》,决定向天鼎船厂赔偿3408万余元。

新闻报道截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新闻报道截图

天鼎船厂认为赔偿金额与公司的资产不符,船厂在2018年曾经委托评估公司对其资产做过评估报告,依据这份评估报告,船厂的资产价值1.33亿元,赔偿金额与船厂损失资产严重不符,遂再一次向江北新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估计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街道办在实施拆除时,由于工作不够细致、程序不完善、强行先上车后买票导致了这起诉讼案件的发生。

按照正常程序,首先,天鼎船厂的厂房、设施、建筑物是否违建,应该由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做出调查、认定、处理,,桥林街道办没有权限认定违建也不能超越权限强制拆除。

其次,若是合法合规的企业厂房设施涉及到拆除,桥林街道办应该与船厂先确定补偿数额,征得船厂同意后方可实施拆除。协商期间,如船厂不认同补偿数额,可依法双方共同指定或经法院指定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船厂资产进行评估,依据评估报告的最终价值再确定补偿数额,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公平公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若船厂仍然不满意补偿金额,街道办在已备付补偿金的情况下,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做到程序正确、合法。

剩下的补偿金数额问题,因为有第三方评估公司的报告,具有相对公开、公平的参考价值,即使在接下来的司法流程中,双方基本上能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

文章参考:澎湃新闻https://www.163.com/dy/article/J2UH90R80514R9P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