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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药品目录调整

4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

麻精药品管制品种

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

目录调整工作启动

7月起

这些新规施行

将影响你我生活

精神药品目录调整

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确,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4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将溴啡等46种物质列入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的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确,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将溴啡等4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新修订《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施行

国家药监局新修订《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2014版《规范》在企业管理与监管实践中存在执行困难以及理解歧义的条款,进行适宜性修订,以使规范内容更契合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质量管理与监管实际情况。二是对新的监管要素进行识别与补充,以适应新的监管方式。明确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产品验收、出库复核、计算机系统方面的要求,明确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鼓励企业使用信息化技术传递和存储电子证照资料等。三是针对出现的新业态和新经营方式进行识别,补充经营环节质量管理盲区。例如:新增自动售械机质量管理、多仓协同的管理、直调的质量管理、临床确认后销售产品管理等内容。

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

7月1日,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明确,目录外5类药品可以申报参加2024年医保目录调整,包括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等。今年的申报条件也进行了小幅调整,按规则对药品获批和修改适应症的时间要求进行了顺延,2019年1月1日以后获批上市或修改适应症的药品可以提出申报。

禁止“大数据杀熟”、规范“自动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补充了经营者关于老年人、未成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义务规定;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有可能影响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

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完善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明确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同时,新《公司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数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

优化驾驶证重新申领考试科目、试点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

公安部制定出台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行驶证电子化、快递上门服务于7月1日开始试点。具体包括:①试点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在全面实现机动车检验标志、驾驶证电子化基础上,在北京、天津等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②实行摩托车登记“一证通办”。③便利群众网上办理汽车注销手续。④推行快递上门服务便利群众办事。⑤优化驾驶证重新申领考试科目。⑥优化城市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⑦推行交管业务网上精准导办服务。⑧推出“交管12123”APP单位用户版。

对新西兰、澳大利亚、波兰试行免签政策

为进一步促进中外人员往来,中方决定扩大免签国家范围,对新西兰、澳大利亚、波兰3个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上述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签入境。上述国家不符合免签条件人员仍需在入境前办妥来华签证。

哪些节能、新能源汽车可享受车船税优惠?三部门调整技术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在新能源汽车产品方面,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43公里。纯电动客车(不含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纯电动货车续驶里程不低于8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含增程式)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在燃料电池商用车方面,纯氢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政策还规定了其他方面的技术条件要求。

一个党政机关最多开设一个门户网站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制定印发《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建设运行互联网政务应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内容篡改、攻击致瘫、数据窃取等风险,保障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规定要求,一个党政机关最多开设一个门户网站。互联网政务应用的名称优先使用实体机构名称、规范简称,使用其他名称的,原则上采取区域名加职责名的命名方式,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实体机构名称。

合理拓宽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及贷款对象的范围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合理拓宽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及贷款对象范围,优化流动资金贷款测算要求,满足信贷市场实际需求。二是调整优化受托支付金额标准,适度延长受托支付时限要求,提升受托支付的灵活性。三是结合信贷办理线上需求,明确视频面谈、非现场调查等办理形式,适配新型融资场景。四是明确贷款期限要求,引导商业银行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风险,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五是进一步强化信贷风险管控,推动商业银行提升信贷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六是将《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作为专章纳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排放工业固废、噪声等污染物需“持证”

生态环境部修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突出排污单位全覆盖、环境管理要素全覆盖、污染物排放管理全覆盖,明确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噪声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将大气、水、固废、噪声等多环境要素以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要求依法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推动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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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