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2024年
初中毕业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初中毕业生及家长(监护人):
你们好!
我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类学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帮助你们了解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学校情况及相关注意事项,慎重选择学校,妥善填报志愿,特将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几个重点事项告知你们,请你们认真阅读。因考生及其家长(监护人)原因,造成志愿错填或漏填、或因密码保管不善导致志愿被他人篡改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一、规范招生秩序,严明招生纪律
随州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统一由随州市招考办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市招考办核准、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是新生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的唯一凭证,任何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技工类学校不得在招录系统之外登记、录取学生,在系统之外招录的学生市招考办一律不予录取,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和考生本人负责。
2024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进一步严格执行招生规定,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一是严格按照学生网上志愿办理录取,考生无论报读任何一所高中阶段学校(包括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技工类学校等),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gzjd.hubzs.com.cn/)进行志愿填报(包括征集志愿);二是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未经批准超计划招生、在录取控制线下招生,否则不予办理录取手续,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并责成招收学校无条件退回;三是规范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程序,严格按考生网上志愿进行录取,录取手续办理后,才能对被录取考生收费,不再预录取,严禁提前收费,严禁录取未填报志愿或考分未达到规定批次线的学生。考生务必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谨防上当。四是严禁各普通高中学校接收学生借读,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五是严禁初中学校或他人误导、强迫、代替学生填报志愿或恶意修改学生志愿,不得扣压学生的志愿填报账号密码及录取通知书,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学校或个人负责,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是规范中考招生宣传行为。随州市教育局统一印发的《中考招生指南》宣传册,是对我市中考考生进行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宣传的合法有效渠道。除此之外,任何学校及个人自行组织的招生宣传、发放的招生宣传资料、作出的口头承诺及签订的录取协议均是违反随州市中考招生规定的无效行为,都不能得到教育部门的保障和认可。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程序和时间安排
2024年中考招生录取顺序为先办理提前批录取,再分别办理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学校的录取。
7月2日前,市招考办向各县(市、区)下发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初始用户名和密码。
7月6日,市招考办公布考生成绩、批次控制线。
7月7日—9日,填报志愿。市招考办负责监控网报志愿信息,适时反馈给县(市、区)招考机构查漏、纠错,并督办到位。
7月12日,办理提前批、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手续。
7月13日—14日,公布征集志愿学校名单及剩余招生计划,填报第一批次学校征集志愿。
7月15日,办理第一批次学校补录手续。
7月16日,办理第二批次学校录取手续。
7月17日—19日,公布征集志愿学校名单及剩余招生计划,填报第二批次学校征集志愿。
7月20日,办理第二批次学校补录手续。
7月21日,办理中职学校(含技工类学校)录取手续。
7月22日—25日,公布征集志愿学校名单及剩余招生计划,填报中职学校(含技工类学校)征集志愿。
7月26日,办理中职学校(含技工类学校)补录手续。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置和填报要求
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在省中招系统上共设置4个批次的志愿。
(1)提前批:名额分配。
(2)第一批次:随州市一中、随州市二中、随县一中、广水市一中、曾都区一中。
(3)第二批次:随州市实验高中、随州市欧阳修中学(民办)、随州市汉东中学(民办)、随州市白云高中(民办)、随州市烈山中学、随州市行知高级中学(民办)、随州市楚北高级中学(民办)、随县二中、随县丹外高中(民办)、广水市实验高中、广水市二中、广水市四中、广水市育才高中、广水市益众高中(民办)、广水市文华高中(民办)、广水思贤中学(民办)、曾都区二中、随州盈瑞实验高中(民办)。
(4)第三批次:中职学校:湖北现代教育学校随州一职中、随州市曾都区职业高中、广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随州机电工程学校(民办)、湖北正路职业学校(民办)、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民办)、随州市弘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办);技工类学校:随州技师学院、随州经开实验技工学校(民办)、随州市曾都区兴汉东技工学校(民办)。
提前批设一个志愿,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各设置三个志愿,第三批次设置两个志愿。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特长生志愿”仅限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填报,其他考生不能填报。
所有有意愿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我市中考考生,都必须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填报志愿,市招考办严格按照学生网上志愿进行录取,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注册学籍。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未在网上填报该校志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严禁各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网上录取的考生。
民办普通高中均按办学成本收费,收费标准相对较高。在填报志愿前,请考生及监护人全面了解公布的学校收费标准,充分考虑是否有相应的经济承受能力,再填报志愿。
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我市中考志愿为梯度志愿,投档录取遵循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即先对学校第一志愿进行投档录取,当第一志愿录取不足时再对该校第二志愿进行递补投档。
具体操作流程:
1、排序:将第一志愿填报为同一所学校,且考分达到该校对应录取批次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投档:按照该校招生计划数,对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3、录取:如果第一志愿投档人数达到该校招生计划数,则停止投档,市招考办对已投档学生办理录取手续,投档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分数即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线。其后的志愿及该校所有第二志愿均不再投档。
4、第一志愿录取不足时再对第二志愿递补投档:如果该校第一志愿投档人数未达到计划数,则再将填报该校第二志愿,且考分达到对应录取批次线的考生,依考分从高到低排序后进行递补投档,所有投档录取的考生中最低分数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线。
5、最低分并列录取规则。各批次根据考生志愿、分数和招生计划,在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中考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考生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
(二)普通高中只能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其中以等级形式呈现的成绩中,最多只允许有一个最低等级(D等)成绩的科目。报考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的学生,其以等级形式呈现的成绩中,不得有最低等级(D等)成绩的科目(特长生录取除外)。报考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各维度评价必须在C等及以上。参加“名额分配”的考生必须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享受名额分配资格,学业水平考试以等级呈现成绩的科目、综合素质评价不得低于C等,且符合省教育厅学籍管理规定,在籍和就读时间必须在初中毕业学校不少于一学年,即至少在籍和完整读完九年级。
(三)民办普通高中严格按志愿办理录取手续,不再预录取。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须在收到录取信息后3天内到校缴费,逾期未到校缴费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可由录取学校申请作退档处理。考生务必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谨防上当。各高中阶段学校须在办理录取手续后,才能对被录取考生收费,严禁提前收费。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要按照招生简章上对外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四)对招录学生不足的学校,在该校所在批次录取结束后下一批次录取前,只进行一次补录。未被录取考生依照市招考办发布的征集志愿公告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征集志愿,市招考办根据征集志愿、考生分数和招生计划,在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补录。对个别学校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情况下,经学校申请、市招考委批准,市招考办可在同批次线下20分以内根据征集志愿进行补录。对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在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线下降低40分递补征集志愿录取学生。
(五)每批次补录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补录。所有已被录取考生不得退档。如考生个人因特殊原因申请退档的,只能参加下一批次学校录取,已被第二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退档后,只能参加中职学校(含技工类学校)录取。
(六)所有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学校和技工类学校)必须依据市招考办审核批准的该校录取新生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学生凭市招考办核准、学校发放的《随州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通知书》和中考准考证到录取学校报名就读。各高中阶段学校按省有关规定在学籍管理网上申报,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提交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批准注册新生学籍。
凡逾期未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以及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按《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处理,概由违规学校或违规学生及其家长承担相应责任。
五、中职学校(含技工类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中职学校(含技工类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也可按计划在省内其他市州招生。中职学校(含技工类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3+2”五年制高职学校(专业)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24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所有有意就读中职学校(含技工类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统一网上填报志愿,按志愿录取。往届毕业生凭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办理录取手续。禁止在普通高中就读注册中职(含技工类学校)学籍。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联合办学招生,不得招收外省生源学生。已被中职学校(含技工类学校)录取考生不得退档。
六、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可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gzjd.hubzs.com.cn/)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也可向招生学校查询录取结果。
最后,祝愿每一位家长都能为孩子选择一条适合的发展之路!
随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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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整理:钱伟 来源: 随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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