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但是咱们有的老哥真的太老实了,

别人叫你还多少你就还多少,那可就太吃亏了。

这几情况咱们可千万别还钱!

01

超出24%的利率不要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简单来说,凡是年化利率超过24%的利息,超过的部分都是无效的,咱们千万别还。

02

被诱导的借款不要还

别觉得“被诱导借款”离我们很远,也许神不知鬼不觉就被贷款了,咱们一起来看看这个真实案例↓

小张一名在校大学生,在某家培训机构参加了一节英语体验课,课后感觉不错,想报名提升一下英语,

但因为家庭条件一般,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的学费,销售顾问说可以“分期付费”。
在该销售的指导下,小张顺利地交完了学费,但是她却收到一条贷款成功的短信,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被忽悠了。

言若法律咨询也在此提醒大家:遇到“分期付款”、“先用后付”等情况,一定要注意是否使用了自己的身份证一般需要身份信息的大概率可能被对方拿去贷款),同时还需要保留相应的截图,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3

套路贷不要还

套路贷会在合同上搞猫腻,比如合同写借款10万元,在扣除“保证金”“服务费”等杂七杂八的费用之后,借款人拿到手的可能只有两三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除了合同,放贷方还会要求借款人签一些法律文书,比如房产抵押合同、房产买卖委托书、房屋租赁合同等等,有的还会要求和借款人一起去办理这些合同的公证手续。

另外,将合同规定的借款金额打进借款人的账户,造成银行流水与合同一致的假象。

钱自然到不了借款人手中,会以各种名义被放贷方收走。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让整个借贷过程合理化。

之后他们会以各种理由认定借款人“违约”,甚至都不需要理由,“违约”只是一句话的事情。

总之,只要“实际到手的借款金额”与合同上的金额不一样,那我们就千万别着急还款,报警试试。

如果你也遇到文中的情况,恭喜你,可以少还一大笔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