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公司很难从银行贷到款了,就倡议职工自愿将自己的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并将贷款提供给公司使用,帮助公司度过难关,并承诺年底给予2万元的奖励。

这种做法对公司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但对于个人来说,就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建议个人不要这样去做,不要去冒这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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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没保障。
将自己的住房抵押出去了,万一公司经营不善,还不上贷款了,抵押的住房被银行拍卖,连住的地方也没有。公司说担保,如果公司本身都摇摇欲坠,发展到自顾不暇的时候了,还不上款,担保又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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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没保障。
自己抵押房产贷款资金提供给了公司,也算是借钱给公司,算一项债务。如果公司资不抵债,停止经营或者破产了,需要清算了,自己抵押袋款给公司的钱就只能收回一小部分,会损失很大一部分资金。

如果自己无法填补损失资金的空洞,不能按时给银行归还贷款,可能会连房产都会损失掉,落得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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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益太少了。
拿房产抵押,帮公司贷款,就只得到2万元奖励,承担的风险却相当大,实在不划算。这点奖励,连利息都不止。这种生意实在做不得。

既然是自愿,就不要主动去冒风险了。现在经济不景气,企业经营困难,什么预想不到的事都可能发生。还是稳稳当当地好,按步就班照样上班拿工资,风险不大。即使公司关门清算,自己也还有补偿金可领,比起失去房产、损失资金要稳妥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