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遂平县,一场关于村民房屋C迁的风波迎来了Z终的法律裁决。当事人徐先生反映,2020年7月21日,其位于遂平县阳丰镇索店村沈庄组的房屋在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被当地政F和镇政F强Z拆除。当事人强调:“本身是没批文征地,又把老百姓的宅基地给搞走了。”经查证,强拆时案涉项目用地尚未获得有权机关批准。经过多级某院审理,Z终确认了政F行为的违法性,并判决给予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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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中院对此案的终审判决(部分) 图/当事人提供

暴力拆除与突如其来的困境

时间回溯至2020年4月3日,遂平县人民政F为推进西游记大道拓宽工程,决定对阳丰段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居民房屋进行征收。徐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然而,由于补偿标准过低,双方一直未能达成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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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遭遇拆迁画面 图/当事人提供

据徐先生反映,2020年7月21日清晨,遂平县政F和阳丰镇政F组织大量人员对徐先生所在村庄的路口进行布控,阻止村民拍照,并控制了徐先生的家人。随后,政F人员进入徐先生家中,开始搬运物品,但在物品未完全搬出的情况下就开始了暴力拆除,拆除工作从当日7点持续到下午1点左右。

更为雪上加霜的是,强拆后不久,当地便下起了暴雨,一连下了三天。由于房屋被毁,徐先生一家只能在废墟上搭建帐篷勉强居住,生活状况极为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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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拆除后遭遇暴雨 图/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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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一家在废墟上搭建帐篷勉强居住 图/当事人提供

维Q之路漫长而艰辛

拆迁前,徐先生曾向遂平县公安提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保护申请,但Q拆当日,遂平县报警不出警。强拆后,徐连贞前往北京上F,回家后被遂平县公安行政拘留。自房屋被拆迁的四年来,一家老少F孺无家可归,只能在地头建的简易房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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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图/当事人提供

面对Q制拆迁,徐先生还向河南省驻马店市中院提起了诉讼。然而,维Q之路并非一帆风顺。起初,驻马店市中院既不立案也不出裁定,直到徐先生将案件材料邮寄至河南省高院后,才得以立案。经过一系列法庭程序,驻马店市中院Z终将案件移送至遂平县某院进行一审。

然而,一审P决结果与徐先生的期望相差甚远,包括征收行为的合法性、赔偿数额的合理性、法律适用的准确性以及赔偿方式的多样性等。

徐先生认为一审判决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存在不清之处,第-,征收行为的实体违法性,徐先生认为征收方至今没有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征收行为处于违F状态持续中,且其房屋并不在征收的必要范围之内,实际是以修路名义超范围征收。第二,赔偿数额明显偏低,徐先生认为一审P决的赔偿数额未能全面覆盖其直接损失,赔偿金额低于应得的补偿数额,这实际上让违F行为获益,可能诱导更多违F行政行为的发生。

其次,在法律适用特别是补偿标准的适用方面,驻马店市政F驻政(2016)86号《关于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针对农用地征收,而非房屋征收,因此徐连贞认为不应适用于本案,赔偿标准也显失公平,即便参照《遂平县农村集体土地上居民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由于时间间隔较长,也无法保证实质公平。他提出,应当通过评估确定房屋及其他损失的价值,而因被上诉人原因导致无法评估的,应由被上诉人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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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遭到c拆除画面 图/当事人提供

此外,徐先生认为一审判决还存在赔偿方式单一和赔偿项目不全面的问题,一审F院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直接裁判货币赔偿,剥夺了其选择权,也损害了其居住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徐连贞更希望获得在同地段、同区域的宅基地或安置房屋。徐先生主张的赔偿项目包括房屋重置价、装修损失、过渡费、租房损失、补助奖励费、过渡费损失、被破坏物品损失、实际支出费用、人员安置费、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费、精神损失及误工费等,这些在一审判决中未得到全面支持。

基于对遂平县某院一审判决的异议,徐先生不服提起上诉,案件再次回到驻马店市中院。然而,在庭审中,徐先生提交的大量证据和材料未被法官记录在案并予以认可,反而对政F部门的诉讼代理人口头陈述的内容予以记录和采纳。随后,徐连贞向河南省高院申请再审,但请求被驳回。

某院的终审判决与反思

值得注意的是,河南省人民政F在2021年1月25日发布的关于省道328线遂平县城至嵖岈山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中,明确要求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确保补偿安置到位,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然而,徐连贞的遭遇显然与此要求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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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F土地管理文件 图/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在多次诉S后,2021年11月12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F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确认遂平县阳丰镇人民政F于2020年7月21日拆除徐先生房屋的行为程序违F,并判决阳丰镇人民政F向徐连贞支付赔偿金共计457523.3元。这一赔偿数额是在一审认定的基础上上浮30%得出的,旨在全面弥补徐连贞因C迁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我家住房370多平方米,宅基地和住房赔偿一共才45万多。”尽管二审F院在判决上酌情上浮了赔偿数额,但仍未达到徐先生的期望。

此案凸显了被拆迁居民在法律维Q过程中的艰难与无奈,不仅关乎个体村民的权益保护,也反映了在土地征收和拆迁过程中,如何确保程序合法、补偿公正的重要性。对于地方政F而言,依法行政、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不可动摇的原则。同时,司F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秉持公正、客观的态度,确保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通过这一案件,我们也期待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关注农村土地征收和拆迁问题,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同时,也提醒广大村民在面临类似情况时,应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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