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网友“@謃雨謃恋” 发帖向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福建福清两开发商: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收款、利用少开发票等手段进行大肆偷逃国家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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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举报称,2021年8月26日,举报人陈云红与福清曜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曜阳公司”)签订《曜阳公馆养老入住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曜阳公司为陈云红提供曜阳国际养生城20号楼-1~4层102单元的住养用房,双方签订为期50年的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时陈云红支付养老服务费900万元,待曜阳公司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十日内,陈云红支付剩余养老服务费50万元。

合同签订当天,陈云红即向曜阳公司的指定账户(收款人:林晓龙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账号:6230 6300 8000 **** 25)支付900万元,曜阳公司向陈云红开具了非税收款收据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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曜阳公司建设养老用房的过程中,福清市森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介入共同开发,并变更了部分土地性质用途。此后,曜阳公司单方违约,要求陈云红在原950万元合同基础上再补交650万元的购房款。但他们只能开具1000万元的不动产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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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此计算,950+650=1600,两开发商收取1600万元的购房款,却只开1000万元的发票,其余600万元的收入,属于偷逃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的行为。

由于两开发商用于收款的账户基本都是私人账户,所以他们偷逃国家税款的行为相对隐蔽。

如果单单是陈云红一户,两开发商的偷税金额不算大。但开发商现在开发的虎溪公馆,仅仅别墅就有70多户,每户售价在1500~3000万元左右,并且还有两栋上百户的公寓楼。这样算下来,被他们隐匿的房产销售收入,将不再是一笔小数,偷税金额也随之水涨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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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开发商除了用“林晓龙”个人账户收取购房款外,还使用“陈台立 中国农业银行福清支行 6228 4500 6804 **** 175 、林杰 中国建设银行福清支行 6210 8051 **** 8888”等个人账号进行收款。当然,除此之外可能还有其他个人银行账户,有待税务机关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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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陈云红认为,曜阳公司、森海房地产公司违法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收取购房款,公然隐匿企业收入进行偷逃国家税款,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望请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公开资料表明,虎溪公馆项目用地(2022拍-23号,阳下街道原曜阳养生城地块),由福清市森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福清市2022年度第八次土拍中以底价5.0410亿元摘得,成交楼面价约为7543元/㎡,成交亩价为754.30万元/亩,溢价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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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土地面积44556㎡(约66.83亩),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1.2-1.5,建筑密度20%-35%,绿地率25%及以上,建筑限高80米。

目前,虎溪公馆项目已基本完工,并计划半年后陆续向业主交房。(来源:新浪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