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0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邯郸市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邯郸市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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